「桦加沙」袭港带子女观浪 父母准签保守行为3年

更新时间:03:15 2026-05-13 HKT
发布时间:03:15 2026-05-13 HKT

  一对父母去年9月在超强台风「桦加沙」袭港及8号风球悬挂期间,带同5岁幼子和10岁女儿前往柴湾嘉业街海边防波堤。一家四口疑观浪后打算离开之际,母子遭海浪卷进海中,最终由途经的小艇所救。该对父母被控虐儿罪,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子康批准案件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下令该对父母自签2000元及守行为3年。
  被告分别为38岁女子及41岁男子,二人同被控1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发生于2025年9月23日,在香港身为超过16岁,并对一名不足16岁的儿童,即X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虐待或遗弃X,而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X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损害。
儿肺有阴影头皮裂伤见骨
  两名被告承认案情指,2025年9月23日台风「桦加沙」袭港,8号西北烈风或暴风信号自当日下午2时许已悬挂,政府亦多次发出公告,呼吁巿民远离海岸及危险区域。
  当日下午约3时,有途人看到两名被告带同5岁幼子和10岁女儿到嘉业街60号附近的防波堤,而该防波堤并没有扶手或其他安全措施。当被告一家四口准备离开,男被告先带女儿回岸,女被告与幼子则仍站在防波堤。女被告和幼子突然被3至4米高的海浪卷进海中,男被告立即跳进海中尝试救人,途人见状报警。
  此时,附近小艇上的男子听到岸边的求救声,以及发现男被告正在海中尝试救回母子,当时母子已因溺水而失去意识。最终3人被拉上船,一家人再送到医院诊治。
  医生检查发现,幼子感染吸入性肺炎及出现气促,电脑扫描显示其肺部有阴影,其头部右方有血肿,以及头皮裂伤至见骨,须进行缝针,右下颚、右锁骨和左脚等均有裂伤。幼子于9月30日出院。被告女儿当时身处岸上,故没有受伤。两名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保持缄默,并拒绝让子女与警方进行会面。
  两名被告同意案情,林官下令2人自签2000元及守行为3年。
  案件编号:ESCC 67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