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长索贿英基前行政主任囚25月
发布时间:03:00 2026-04-21 HKT
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前行政主任林珍妮于三年间,向13名家长和1名商人收受64万元贿款,以助其子女插队入学。林珍妮等15人同被廉署起诉,林珍妮早前承认串谋受贿等9罪并指证其余被告;该14人早前经审后被裁定13项罪成,被判入狱8至14个月。林珍妮求情自称「不擅理财的购物狂」,因陷经济困境而犯案,愿意承担责任。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陈慧敏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指,林珍妮作为始作俑者应得最重刑罚,念及她成功指证其余被告至入罪,获五成扣减,终判处入狱25个月;另下令林珍妮缴付涉案64万元予英基。
56岁被告林珍妮,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时任行政主任,于2024年10月承认共九项罪名,即五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官斥贪婪锲而不舍
陈官指被告作为主脑及推手刑责最高,她滥用职权有预谋地犯案,若英基未有介入,被告很大机会持续犯案。法官又形容本案揭露被告的贪婪和锲而不舍,严重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的制度,以及动摇多年来建立的廉洁基石,法庭须判以具阻吓性刑罚,警惕其他人不可重犯。
陈官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自中五便投身社会,她被英基解雇后曾在2间教育机构工作,同事指被告认真、尽责及专业。辩方明白监禁无可避免,但指出本案并非集团式贪污,犯案手法亦不复杂。辩方强调被告为控方提供协助亦获法庭接纳,可获不少于五成扣减,望法庭就9罪的整体刑期判处4年监禁。
林珍妮案发时担任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行政人员,负责处理幼儿班的入学申请。家长须经网上系统作出申请,英基其后会邀请家长及其子女面试,若通过面试,则由林按不同取录次序发出入学合约。
索款5至10万不等
自2018年9月起,同案家长的子女通过面试后被列入轮候名单。林珍妮向各家长表示可以为其子女安排学位,但要求对方给予自己2万元现金,后来金额递增,林向家长索取5万元或10万元。
林珍妮其后经电邮向各家长发送入学合约,并通知对方子女获提供学位,当时各自有介乎1名至212名申请人的取录次序优先于涉案子女。林珍妮又于商场、食肆、港铁站、住所、公共女厕等交收现金,其中有家长附送苹果批及蛋糕等。2021年2月英基内部审计人员调查时发现林珍妮处理的个案违反取录政策,同月林被解雇。林珍妮2021年4月14日被捕,警诫下承认犯案。
廉署发言人表示,廉署已为幼稚园的收生程序提供适切的防贪建议,并定期举办专门的防贪讲座,以进一步提升业界的防贪能力。幼稚园应参考廉署编制的《幼稚园运作防贪指南》,加强防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案件编号:DCCC 703/2022、DCCC 603/2023(Consolida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