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迷奸网友罪成囚8年半

更新时间:03:00 2026-03-3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3-31 HKT

  34岁时任消防员2021年涉邀请女网友X到荃湾服务式住宅酒店共进晚餐, 女方饮用白酒后感头晕而「断片」,翌日醒来则获告知二人已发生性行为。陪审团上月以6:1大比数裁定他强奸罪成,高等法院特委法官郭栋明昨判刑时斥责,被告并非一时冲动或情不自禁,而是有计划、有预谋地施用疑似迷奸水的药物,令女事主在不能反抗下遭强奸。被告更在性交过程中故意不戴安全套,以达致欲念满足,并在女事主体内射精。郭官特意指出,被告毫无悔意,两封求情信中未见向女事主致歉,终判囚8年半。  

特委法官郭栋明判刑时指,本案困难在于X体内未能验出任何药物,但闭路电视拍摄到她入房时「正正常常」,陪审团信纳她入房后受药物影响。郭官认为,被告很大可能施用迷奸水,该药物无色无味,数小时后消失,因而未能在女事主体内找到痕迹。
  郭官强调, 被告计划周详,充满预谋,并非一时冲动或情不自禁。他在性交过程中未有使用安全套, 当时受药物影响至不能反抗,任被告鱼肉,被告仍选择不使用安全套,并在X体内射精以达致欲念满足,令X恐惧怀孕, 加深其心理创伤,X亦因本案患上创伤后遗症,严重影响社交生活,遑论寻找合适伴侣。
两封求情信  未向事主致歉
  虽然被告无案底,案发时年仅30岁,并曾努力进修屋宇装备及扎铁课程,亦获家人朋友支持,但郭官认为其背景不构成减刑因素。郭官特别提到被告亲自撰写两封求情信,两信开首均是「我要就本案,对家人、朋友、同事、社会大众,致上最诚挚的歉意」,却未有向最受本案影响的女事主X致歉,显示他对X没有丝毫歉意。
  郭官希望X能早日走出阴霾,洗雪受屈。郭官考虑到被告有计划、有预谋地使用药物迷奸X,又在性交过程中没有使用预防措施,遂以8年半为量刑起点,另考虑到被告没有任何悔意,对X也没有任何歉意,没有任何减刑理由,最终判他监禁8年半。
  控方案情指,34岁陈钧濬(案发时30岁)于2021年邀请女网友X到荃湾服务式住宅酒店共进晚餐,X饮用陈提供的白酒后感到头晕,翌日醒来时,被告承认二人已发生性行为,且在其体内射精。X脑海浮现零碎片段,记得她曾拒绝并称「唔好」,但因身体乏力无法反抗,遂怀疑遭迷奸并报警求助。陪审团经11日审讯,终以6:1裁定被告强奸罪成。
  案件编号:HCCC9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