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优化新股市场 放宽同股不同权门槛
发布时间:03:00 2026-03-14 HKT
港交所(388)拟放宽3大领域上市要求,冀吸引各地、各行业企业来港上市,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当中建议下调同股不同权(WVR)和WVR第二上市的上市门槛,并统一上市要求;若上市时市值400亿元或以上,不同投票权比率可提高至20比1等。是次改革有助吸纳内地科创企业,及海外上市企业来港。金发局行政总监董一岳认为改革合情、合理、合适和合时,现时排队在港上市的公司约500间,直言「再多没有意义,不是斗(排队)长」,而是要多元化。
联交所昨就提升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咨询市场意见。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藉是次咨询,回应市场要求,和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对应国际标准,因为英国、美国、新加坡和澳洲等国家都进行资本市场优化。她又指,是次咨询建议广泛,听到很多东南亚公司有意来港上市,希望有关建议便利它们上市,又希望不同行业和国家的公司都可受惠是次改革。咨询为期八周,于2026年5月8日结束。
对应国际标准 咨询为期8周
董一岳指,在欧洲、美国和东南亚市场中,并非以「巨无霸」新股以主。他举例,有印尼新媒体公司可从当地庞大的人口中,取得很多生意,惟未必达到香港的市值门槛。
咨询文件提及,WVR的市值要求(A)由现时400亿元或以上,建议下调5成,至200亿元或以上;或者市值(B)由现时100亿元或以上,降至60亿元或以上,而最近会计年度收入门槛由现时的10亿元或以上,降至6亿元或以上。并建议若WVR企业上市时市值400亿元或以上,不同投票权比率可由目前最高的10比1,建议提高至20比1。
伍洁旋表示,调整后WVR企业的上市门槛,仍高于一般主板上市的最低要求,冀透过优化WVR企业的投票权,吸引优质的新经济公司。截至去年底止,WVR公司仅占香港上市公司1.2%,亦未见其违反要求或侵害散户利益的情况,另设有额外遵守投资者保障要求。
林健锋料助新经济企业上市
港交所是次改革可能针对吸纳内地科创企业,以及海外上市企业,因为采用WVR架构通常是科技公司,以及咨询文件建议将第二上市的资格规定,降至与是次建议的WVR的上市门槛一致;即使已商业化生物科技(18A)及特专科技(18C)申请人,符合一般主板上市申请人的测试,仍可循18A和18C等特殊章节申请上市,以受惠于科企专线提供的便利。港交所上市科政策及秘书服务高级副总裁李婉愉解释,是次咨询并非扩大「创新产业」认定范围,而是令「创新产业」的定义更清晰,即科技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并加入量化标准,降低主观判断风险。
咨询又建议,所有上市申请人都可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目前只限于合资格的第二上市申请人、18A及18C等公司。
行会成员林健锋支持港交所的改革,称相关事情已在本港讨论了很多年,今次放宽规定将会吸引更多新经济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因这些公司的创办人大多需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融资。
是次咨询文件为首个阶段上市机制的竞争力检讨。伍洁旋指出,目前集中于首次公开招股(IPO)、第二上市;下一个阶段将优化已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正进行研究,将适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