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王进洋揾快钱做骗案跑腿 认罪囚45月

更新时间:03:00 2026-03-1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3-12 HKT

  31岁前离岛区议员王进洋在2023年为数千元报酬充当跑腿,5天内分别7次协助电骗案骗徒收取赃款,导致6名长者失款共59万元,被捕后在警诫下表示「我打份工,有人叫我去收钱咋」,更辩称曾欲成线人助瓦解不法集团不果。王进洋昨在区域法院承认7项洗黑钱罪,法官李庆年质疑王进洋因赌波欠债数十万元,又要支付父亲手术费而铤而走险「揾快钱」,直斥其行为令不法之徒获利,终判处王进洋入狱45个月。
案发前赌博欠债数十万元
  李官判刑时指,被告向6名年纪老迈人士收取巨额现金,其中一名长者更被骗两次共失款20万元,即使收钱人未必知道电骗详情,一般心智成熟或明理人士如被告,也有合理理由相信长者被骗才拿出现金。李官质疑被告并非警员及记者,却自称进行「放蛇」行动。李官直斥,被告在数天内连续犯案,角色是「跑腿」,涉及收取款项共59万元,而本案属伙同犯案,亦有计划及预谋,故涉及加刑因素,终判处他监禁45个月。
  辩方求情指,被告案发时是希望「放蛇」搜集更多证据将骗徒绳之以法,惟确认当时是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正处理非法得益。辩方引述被告求情信指,案发前因赌博欠下数十万元的债务,且需支付父亲的医疗费用,故才铤而走险犯下本案。被告犯案时,一直愿意向警方提供资料,指证上线及下线的犯案者。其后更向警方自首,反映其悔意及愧疚,望法庭轻判。
受害6长者介乎73岁至93岁
  案发于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期间,6名年龄介乎73岁至93岁的长者接获陌生来电,对方讹称他们的亲人因涉袭击及嫖妓等,须支付共59万元保释金。6名长者不虞有诈交出款项,被告则在5天内分别7次前往天水围、观塘、何文田、秀茂坪及屯门等地点收取骗款共59万元。同年6月6日,被告以「报案人」身份到警署自首。被告在警诫下指「我打份工,有人叫我去收钱咋」,并透露他5月在社交平台Facebook发现帮人收钱的工作,觉得有兴趣,便与对方联络,及后按两名陌生男子「陈浩南」及「曾志伟」的指示去收款,每次会获得1000元至1500元的交通费或报酬。惟被告表示,自己曾不断联络传媒及警方,希望成为线人以瓦解诈骗集团,并怀疑集团在做违法事情,但认为自己所作之事没有违法。
  案件编号:DCCC35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