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判囚20年法律团队确认放弃上诉
发布时间:03:00 2026-03-12 HKT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6名高层等共12名被告,「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判处黎智英监禁20年,黎智英的法律团队早前已向《星岛》确认,黎智英不会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政府发言人回复《星岛》指,所有被定罪的被告均享有依法提出上诉的权利,强调本案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节」;由于本案有部分被告已就刑罚提出上诉许可申请,律政司不会就案件作进一步评论。
法官判刑时指,黎智英及「重光团队」的国际游说活动在香港境内外展开,呼吁外国政府对中港官员实施制裁,并确实促成部分制裁措施,行为属「精心策划且持续进行」;强调涉案行为属「罪行重大」, 必须判处长期监禁以彰显阻吓作用;最终综合3罪后判处总刑期为监禁20年。
政府发言人回复《星岛》指,香港特区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香港国安法》第5条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条明确订明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所有被告均严格按照香港适用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
政府发言人表明,所有被定罪的被告均享有依法提出上诉的权利,而就黎智英涉及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案件,法庭经过长达156日的公开聆讯,审视了多达2220项证物、超过8万页文件、14位控方证人的证词、黎智英的证供及其他辩方证据,以及各方呈交总共超过1000页的书面陈词,这些均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经过公平审讯后才被裁定有罪的证明。
同案两被告就刑罚提上诉
除黎智英外,《苹果日报》英文版前执行总编辑兼前社论主笔冯伟光(笔名卢峰)及《苹果日报》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因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各被判入狱10年。两人近日已向高等法院提出刑罚上诉。律政司表示,由于部分被告已就刑罚提出上诉许可申请,暂不会就案件作进一步评论。
案件编号:HCCC51/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