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判囚20年 黎智英放弃定罪及刑期上诉

更新时间:03:00 2026-03-07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3-07 HKT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早前被判囚20年。黎的法律团队昨向《星岛》确认,黎不会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判刑时指,黎是幕后主脑和推动者,所犯之罪行精心策划及早有预谋,对香港及中国造成实际及潜在危害,须判处阻吓性重刑。
仅冯伟光就刑期提上诉
  同案其余被告包括6名《苹果》时任高层和2名「重光团队」成员,则被判囚6年3个月至10年不等,3间涉案《苹果》相关公司则各罚款逾300万元。
  其中前《苹果日报》英文版主管冯伟光被判囚10年,他日前就刑期提出上诉,至目前为止,是案中唯一提出上诉的被告。
  法官判刑时强调,黎及其他被告的串谋精心策划及持续进行,涉案「重光团队」的国际游说活动更在香港境内外展开,呼吁外国政府对中港官员实施制裁,并确实促成部分制裁措施,此等行为属「罪行重大」,惟考虑过黎智英早前的求情因素后,遂酌情扣减刑期,终判囚20年。
  涉案共12名被告为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苹果》前社长张剑虹、前副社长陈沛敏、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冯伟光、前社论主笔杨清奇,以及「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和陈梓华。
  其中张剑虹、陈沛敏、杨清奇、李宇轩及陈梓华在审讯中作为从犯证人顶证黎,法官认为5人全为诚实证人,其证供对黎智英等被告的定罪起了重要作用,故给予刑期扣减,最终判处张剑虹监禁6年9月、陈沛敏监禁7年、杨清奇和李宇轩监禁7年3月、陈梓华监禁6年3月。
5名从犯证人获刑期扣减
  而3名没有出任从犯证人的《苹果》前高层罗伟光、林文宗及冯伟光,法庭指他们没有协助控方,也选择不作供,只获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全部人判监10年。案件编号:HCCC147/2021、HCCC51-52/2022、CACC22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