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场覆核案 政府上诉指流于学术被官批无稽
发布时间:03:00 2026-03-04 HKT
政府2023年9月接收粉岭高尔夫球场32公顷土地,计划用「旧场」9.5公顷土地兴建公屋。香港哥尔夫球会质疑环评报告内容出错,低估生态破坏,更绕过公众没有咨询,司法覆核胜诉,法庭推翻环保署有条件批准环评报告的决定,发还环评报告重新咨询公众。署方昨于上诉庭上诉指修例后署方无权批准环评报告,其决定属越权,因此本案流于学术。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狠批说法无稽,如此何必大费周章。
若无法律效力 何必浪费纸张
上诉方为环境保护署署长,由资深大律师袁国强代表;答辩方为香港哥尔夫球会,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代表;利益关系方为土木工程拓展署,由资深大律师陈浩淇代表。
袁国强陈词指本案争议已流于学术,没有实际影响,因为政府修订了《环评条例》附表2及3内的指定工程项目,2023年6月生效后,涉案发展项目不再属于指定工程项目,因此环保署无权决定批准高球场环评报告,其决定属越权,而本案判决对其他项目也无法律效力。关官狠批说法无稽,如若本案判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又何必浪费大量纸张,将5、6册环评报告存档法庭。袁国强回应指,环评报告以至判决最多仅供参考而已,原审法官理应驳回司法覆核。
余若海质疑若署方认为,批准高球场环评报告的决定属越权,司法覆核流于学术的话,何不于原审时提出,连上诉通知书中也未曾提及。余若海指出修例后,主导的土木工程拓展署仍然继续推展项目,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土木工程拓展署中止项目。袁国强反驳指虽然项目由土木工程拓展署推展,惟批准环评报告一事由环保署决定,又指余若海仍然无法解答署方下决定时有何权力基础、依赖哪些法例。
原审时哥球会质疑环评报告中,土木工程拓展署应环保署要求而提交的补充资料未经公众审视,程序不公。原审法官高浩文指,公众今次只有1次机会评论环评报告,因此咨询时报告内容理应尽可能完备,并包含补充资料中说明评估方法的内容,条例没有禁止第二轮公众咨询,若此前程序未妥善完成,那当然需要第二轮公众咨询。
袁国强指条例订明有1轮公众咨询供市民评论环评报告,针对土木工程拓展署其后提交的补充资料,环保署有权更改咨询方式。首席法官潘兆初问道若补充资料对公众有合理影响,条例可有禁止环保署向公众或受影响人士索取进一步回应?袁国强回应指环保署有权但没有责任再次咨询公众,不同意原审法官指公平起见环保署有责任再次咨询。余若海回应指法例规定署方须充分咨询,因此有责任再次咨询公众。
至于香港哥尔夫球会向署方提供了大量资料回应,袁国强认为署方法律上没有责任要考虑,即使下决定时没有虑及也不足挂齿。余若海反驳指条例目的清晰,在于保护环境,署方需要收集相关资料,没有证据显示署方曾考虑过相关资料,原审法官亦如此裁定。案件编号:CACV 573, 574/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