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董事涉逼保诚聘媳妇 倾人工疑暗示供内部消息

更新时间:03:00 2026-02-03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2-03 HKT

  保监局61岁时任执行董事许美莹被指2022年至2023年间藉公职向保诚施压,逼使以高薪聘请其32岁媳妇,而在商讨薪酬阶段,媳妇疑表示能提供保监局内部消息。廉署接报调查后,控告2人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昨于东区法院开审。保监局时任法律总监供称,保监局与保诚代表开会后得悉保诚内部调查结果牵涉到许的家人,评估后转介执法部门处理。
2人被控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首被告许美莹、由资深大律师陈政龙代表,次被告为许的媳妇陈芷慧、则由资深大律师李颂然代表。2人同被控一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即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3月10日一同串谋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许的公职,意图胁逼或诱使保诚有限公司及保诚保险有限公司聘用陈,并以更高的薪酬待遇聘用陈。许另被控一项交替控罪、即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控她不当地利用其公职,及没有避免利益冲突及向保监局申报利益冲突。
  控辩双方承认事实透露,许美莹自1990年加入保监局前身、即保险业监理处,至保监局于2017年取代保监处,许续获委任为保监局长期业务部执行董事;直到2023年6月,许未有再与保监局续约。
保诚内部调查揭发案件
  保监局时任法律总监郭家华供称,2023年5月他与保监局主席姚建华及行政总监张云正一起出席一场会议,保诚代表在该次会议中透露一宗内部调查结果,该次调查有关保诚时任财务总监田弘诺处理的招聘程序,而事件牵涉到许的家人,引起保监局一方关注,后来经由他本人进行初步评估,终转介执法部门跟进。
  保监局秘书长刘琮恺供称,其工作包括处理保监局成员利益登记册,保监局成员获委任后,须于14日内申报利益冲突,刘另会制作撮要以供保监局主席和行政总监查阅。保监局成员利益申报范围包括其名下公司和股份等,刘又举例有成员的太太或女儿等亲人在保险公司或相关公司任职,亦须申请。
  辩方盘问时,指刘提到保监局成员申报亲人任职保险公司的例子,均是其亲人就职后才申报利益。刘同意这点,但又称该些个案中,保监局成员都没有运用其职权促成亲人就职。
  保监局机构事务总监赵必明称,保监局期望雇员能够遵守一般公营机构对雇员操守的期望,包括有关利益冲突的规定;此外,赵确认根据保监局聘书,许的基本月薪为31万元。赵接受辩方盘问时则指许在2023年曾与主席姚建华会面,当时许希望提早退休,双方讨论提到希望培养出接班人后,许才退休。赵称不记得。
  案件编号:ESCC 63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