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近5万支未完税烟 女游客判囚半年

更新时间:03:00 2026-01-1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1-11 HKT

    一名入境旅客因进口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6个月和罚款1000元。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人员前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43岁抵港女旅客,并在她的个人行李内检获48400支未完税香烟,市值21.78万元,应课税值约16万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表欢迎  判决具阻吓力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