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目混珠屡见不鲜 工会倡全禁非阻燃棚网进口
发布时间:03:00 2025-12-03 HKT
政府前日揭露大埔宏福苑五级大火中,有涉案人士以不合阻燃标准的棚网,再混合符合标准的棚网通过检查。港九搭棚同敬工会理事长何炳德昨日表示,这种「鱼目混珠」的做法在行业内相当普遍,其根源与长期存在的「全包价」投标陋习有密切相关,导致有人为压低成本而牺牲物料质量,倡议立法禁止非阻燃棚网进口。
以颜色规格划分各种保护网
何炳德昨日在电台节目表示,行业内将合格与违规物料掺杂使用的情况「几普遍下」,主要原因在于不合规棚网价格低廉,且容易取得。他随后接受《星岛》访问时指出,屋宇署一向就棚架棚网等物料实施严格的阻燃特性要求,劳工处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第4.4.4(d)段亦列明,「所有在棚架面上装设的保护网、保护幕、防水油布或塑胶帆布均应具备适当的阻燃特性,并符合认可标准」,但不少人一直抱侥幸心态。
何炳德指出,棚网作为保护网,不一定只是用于工程的施工程序,一些空旷地方可能会用类似的保护网遮挡太阳,农业亦会用保护网防止雀鸟等,「不涉及工程,当然未必需要使用阻燃物料,但其实都是在差不多的供应商入货,只是大小及款色不同。」考虑到今次五级火的严重性,他建议当局立法禁止非阻燃的棚网进口,「与其在抽查时防范有人鱼目混珠,不如从源头规管。」至于其他保护网,他指,可以透过颜色及规格等划分,或者一律规定阻燃。他又提议,为大型维修工程设施工时限,及设立香港专属的高规格棚网阻燃标准。
据了解,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2A)(c)条规定,若小型工程的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明知而在提交给屋宇署的任何文件中,就重要事实作出虚假陈述,即属犯罪;另据《条例》第40(2B)(a)条规定,与建筑工程直接有关的人士,如果其行为导致或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财产损失,即属犯罪。而上述两条法例均赋权屋宇署,可向企图鱼目混珠使用不合阻燃标准棚网的承建商作出检控。
议员建议引用更多防火新科技
立法会议员谢伟铨则表示,棚网是其中一项关注的因素,但认为应更大范围审视各个环节,而非把目光聚焦在单一物料。他提到,如果今次针对棚网立法,但工程涉及如此多的物料,「其他物料例如发泡胶或胶板,是否都要逐一就使用场景立法?」他认同政府应具积极性,定期审视现行法例法规是否有完善的空间,又指除了法例规管,宣传教育及善用安全科技都同样重要,认为应引用更多防火的新科技,「始终生命是无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