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程行李延误31句钟旅保拒赔
发布时间:03:00 2025-11-18 HKT
港人最爱旅游,但原来购入旅游保险亦未必能完全覆盖行程损失。消委会昨指,自2022年至今共录得221宗涉及旅保投诉,当中有女士由加拿大返港时,行李延误长达31小时始抵港,惟保险公司却以「回程不在保障范围」为由拒赔。有保险界人士向《星岛》指,「回程行李延误不属保障范围」是业内常见安排,因理论上港人回程时不会因行李延误而要买必需品应急,故一般不会作出赔偿,直言「这与旅游保险平贵无关,是原则问题」。
旅游保险索赔不如预期时有发生,消委会指单在今年首10个月已接获55宗投诉个案,不少与保障范围与投诉人预期有别相关。有个案涉及由加拿大返港时的行李延误,投诉人李小姐抵港后始发现原本应寄舱的行李,被遗留在温哥华机场,结果「等足31小时」行李才运抵香港。她翻查旅游保保单后,因见「行李延误」一栏保障为「每延误6小时最高赔300元」,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偿1500元,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并解释「行李延误」仅保障受保人抵达「目的地」,即加拿大后未能取回行李,而需额外购买合理及必要的衣物、必需品或洗漱用品的费用;更扬言「不保事项」已列明,受保人返抵香港后的任何损失不属「行李延误」保障范围。
日本自驾游困山区索偿无果
另有个案涉及自驾游的交通延误亦不获赔款。投诉人徐先生因在日本自驾游7天,而以350元购买一份涵盖亚洲的旅游保。惟他在日驾车前往山上酒店途中遇上大风雪,被困在山区超过8小时,最终要隔日清晨始获救援人员护送抵达酒店。徐先生其后向保险公司作出申索,包括要求赔偿道路紧急救援服务,及一晚酒店住宿费用,合计约10万日圆(折合约5022港元),但却遭拒赔。消委会介入后,保险公司也以「旅程阻碍」保障的定义,只限缩短旅程或更改旅程所造成的损失;且「旅程延误」亦仅保障公共交通工具因不可抗力而延误造成的损失,而徐先生的个案因是自驾租用的车辆,故不在保障范围内。
业界:行李延误应追究航企
对旅游保险不保「回程行李」的做法,香港保险业联会行政总监刘佩玲指,不将列入保障范围在业内很常见,「旅保原则是,若在出国时遇到行李延误,旅客可能需买一些必要的用品,例如替换的内衣裤、紧急用品应急。但返港回家后,基本上毋须再买必需品,而行李始终会回到身边」。
至于自驾游不受保障,刘佩玲解释这关乎是否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因自驾游可由车主自行调动行程,与公共交通只能够按时间表出行不同」。
国际专业保险咨询协会会长罗少雄表示,回程行李延误构成的损失,应向航空公司,而非保险公司追究。他建议,经常外游的港人亦宜购买保障期较长的旅游保险,「若一年出游超过4次,我建议应买『年单』,一来省时间,二来毋须每次外游均要花时间买保险,三来价钱亦较划算」。
消委会提醒,保单条款一般设有词汇释义,以定义保单中的字词,投保前应细阅内容。若对保单有争议,亦可联络保险业监管局(IA)或保险投诉局(IC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