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Botox命案93岁名医获无条件释放
发布时间:03:00 2025-11-13 HKT
93岁名医李宏邦2018年为52岁投资银行女高层注射肉毒杆菌针(Botox)时,因混合使用4种药物将死者过度镇静,最终致其昏迷不治。李宏邦被控误杀罪,由于他现时患有失智症及严重认知障碍症,难以指示律师抗辩,陪审团早前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适合答辩,经审讯后再一致裁定李宏邦曾作出误杀罪中相关行为。法官郭启安昨于高等法院按例判处无条件释放,惟提到李宏邦继2003年医疗事故后重蹈覆辙,应受强烈谴责。
郭官昨判刑指,尽管死者曾摄取促眠药物及禁食状态不确定,李宏邦仍继续向她进行镇静疗程,没有在镇静疗程期间监察其氧饱和度、向出现呼吸困难的张淑玲提供氧气或提供镇静剂的拮抗剂,更向其他医疗专业人士隐瞒医药治疗及药物资料,陪审团裁定李宏邦行为构成严重疏忽,引致死者死亡。
官指臭名昭著应受强烈谴责
郭官指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76条,法庭量刑时可以考虑医院令、监管和治疗令或监护令,惟李宏邦年纪老迈,已经无法治疗及复原,故前两者不适用。郭官续指感化官探访李宏邦住所,访问照顾李宏邦的妻子和儿子后,认为2人连同家佣能稳定照顾李宏邦,财务状况亦稳定,毋须外来干预,因此认为不必判处监护令。因此郭官指法庭无权另行量刑,仅余判刑选项只有无条件释放,遂无条件释放李宏邦。
郭官提到李宏邦现年93岁,2018年案发时86岁,时为知名整形外科医生,然而李宏邦早于2003年曾犯上类似医疗失误,导致女病人死亡,2009年遭医委会判罚停牌9个月。郭官提及本案虽无正式定罪,陪审团却裁定了李宏邦严重疏忽导致死者死亡,其中李宏邦向其他医疗专业人士隐瞒医药治疗及药物资料更使人悲痛,李宏邦背弃了其客人同时为其友人的信任。
死者家属只能循民事问责追讨
郭官厉声指2009年医委会判罚停牌已经对李宏邦当头棒喝,然而李宏邦没有吸取教训,改善行医手段,结果重蹈覆辙,夺去另一条性命,因为这些毫无必要的错误,李宏邦值得受到强烈谴责,臭名昭著。虽然郭官认同辩方指,李宏邦年纪老迈,严惩会造成不公,但死者家庭亦应得到公义,理应获李宏邦完整明确致歉。郭官最后指法庭深感遗憾,即使令李宏邦悔过此等最基本的举措也无能为力,死者家属只能循民事途径向李宏邦问责追讨。辩方最后代被告向死者家属深切致歉。
翻查资料显示,李宏邦2003年曾为七旬老妇抽脂致死,2009年被医务委员会裁定专业失德,5项指控中4项成立,分别为无妥善保存病人纪录、抽脂手术程序不当、没有按照香港麻醉科医学院的指引进行麻醉,以及诊所缺乏急救设备,其中3项判罚停牌5个月,余下1项予以谴责。医委会时任主席麦列菲菲指李宏邦没有准确及有程序地保存病人纪录,进行抽脂手术前又缺乏准备,加上诊所没有足够急救设备,反映李宏邦行为远低于应有的专业水平。
案件编号:HCCC137/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