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男生更衣港大宿生认罪
发布时间:03:00 2025-10-10 HKT
港大宿舍去年9月惊现偷拍案,一名男宿生在更衣时发现有手机被人偷偷藏于镂空篮子,并对准洗澡用的厕格,更以毛巾遮盖方便偷拍,随后揭发偷拍者同为宿生,而手机摄录近40分钟偷拍片段。涉案23岁男学生被捕后于警诫下称,因为性欲望及对男性身体部位有兴趣而犯案,他昨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2项窥淫罪,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押后判刑至11月14日,待索阅社会服务令及感化报告,期间被告续准以500元等条件保释候判。
张官表示被告坦白认罪,辩方力陈本案为单一事件,及因被告个人精神状况所致,又指医事报告无显示被告有与窥淫相关的病症。
张官强调,本案控罪严重,但是案例反映并非必然判处监禁式刑罚,尤其考虑到被告无案底、其个人状况、以及本次为单一事件,张认为可以考虑其他选项,于是押后判刑以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案情指,2名男事主与被告钟镇宇互不相识,而三人均是香港大学何善衡夫人堂的宿生。于2024年9月22日晚上约11时45分,事主Y于何善衡夫人堂男厕内一个厕格洗澡,更衣时发现对面厕格有一部手机正对着他的位置,查看后发现手机被放在一个镂空篮子内并以毛巾掩盖,使手机可以不受注意的情况下摄录影片。其后亦确认该手机的镜头偷偷露出,以便透过篮子的细孔摄影。
被告藏匿于另一厕格
Y随后发现被告藏匿于男厕另一厕格,被告于质问下承认放在篮子内偷拍的手机属于他。Y查看手机后发现在同日较早时间,手机以同一角度拍摄到事主X于同一地点洗澡及其裸体,Y遂告知X。
警方到场之后拘捕被告,检查他的手机发现一段长达39分18秒的片段,拍摄到X及Y的裸体和私密部位,以及被告在尝试摆放手机以偷拍时的样貌。
23岁被告钟镇宇,报称学生,承认于2024年9月22日在香港大学何善衡夫人堂6楼男厕内,分别暗中拍摄男子X及男子Y,而该男子X及男子Y所处的地方,属身处该地方的个人按理能被预期可能会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进行私密作为者,该男子X及男子Y处身于令人对保存私隐有合理期望的情况,及钟镇宇不理会该男子X及男子Y是否同意被他拍摄。
案件编号:ESCC 3363/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