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藏爆炸品原材料 法官:要考虑有否合理用途

更新时间:03:00 2025-08-27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8-27 HKT

  2020年初医院口岸爆炸案昨于高等法院续审。法官陈仲衡续引导陪审团及总结3名爆炸品专家证供,指专家从明爱医院和罗湖爆炸案中起回的爆炸装置验出爆燃炸药,能够造成人命伤亡或重大物质损害;不同的专家亦指出自制爆炸品的材料都涉及日常用品,陪审团应考虑于涉案单位检获的化学品,有否其他合理用途,并应就同一地点同时间藏有多种不同化学品的情况,作出合理的裁断。
  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专家:爆炸装置能造成伤亡
  3名爆炸品专家证人均驻守爆炸品处理课。其中警司卢秉善曾到明爱及罗湖爆炸案现场处理爆炸装置,他在明爱医院男厕发现一个已破裂的玻璃瓶,瓶内残留深褐色的爆燃炸药,属土制炸弹及能造成死亡、重伤或重大物质损害;在罗湖爆炸案现场,卢秉善起回两个设计相同爆炸装置,一个完整、一个已烧毁,同样有能力造成人命伤亡或破坏。
  警司张立德曾到涉案宏创方503室及1008室视察,发现503室厕所内有烧焦痕迹,而1008室储存镁粉和销酸钾等大量爆炸品原材料,他认为503室是制造或测试爆炸品的地方,而宏创方1008室是储存仓;两个单位内分别发现内有爆燃炸药「火箭糖」和「闪粉」的玻璃瓶,并藏有电子火柴、电池、电路板和引信等物,满足制造土制炸弹的条件,503室更被搜出高性能炸药TATP。
  高级警司李展超指明爱爆炸案中装置内有「火箭糖」,爆燃时产生的高温浓烟可引致不适或灼伤肺部,医院当时有不少病人坐轮椅或躺在病床,将难以逃生,若烟雾过大更会遮盖紧急显示屏,病人就会看不到逃生路线;罗湖爆炸案中两个爆炸装置被移送到月台40分钟后才爆炸,估计原本计划是要于列车行驶途中爆炸,若计划成功会造成严重伤亡,高温的浓烟可能令乘客「焗死」,列车更须驶至车站才能停下,乘客将无路可逃。
  陈官又提醒陪审团,不同的专家均指出自制爆炸品的材料都涉及日常用品,例如糖混合硝酸钾后,可制作成「火箭糖」。除TATP外,亦应考虑于涉案单位检获的化学品或化学品混合物,有否其他合理用途,并就同一地点同时间藏有多种不同化学品的情况,作出合理的裁断。
  案件编号: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