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贤:有序解决「老大难」㓥房问题

更新时间:03:00 2025-07-10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7-10 HKT

房屋局向立法会提交《简朴房条例草案》,昨日进行首读及二读,拟明年3月推行「简朴房」规管制度。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全港有约11万个分间单位,当中约三成左右住户居于较为劣质的「㓥房」,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应积极面对社会这个「痛点」,为全面有序解决劣质「㓥房」这个「老大难」问题筹谋对策。

何永贤昨在大会上表示,现时的立法方案已反映咨询期间收到的主要意见,包括就政府收取的认证费用提供「早鸟」减免优惠,即早登记、早申请的话,费用全免、宽容处理在「简朴房」登记申请期间被发现迟交分间单位租赁管制下所要求的「租赁通知书」、放宽登记资格、延长宽限期、放宽窗户要求,以及增加可进行核证的专业人士范畴等。
明年3月生效 2026年3月登记
  《条例草案》旨在为落实「简朴房」条例规管制度提供法律依据,订明住宅楼宇分间单位须符合关于内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以及楼底净高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照明及通风、厕所、供水点和水电表,合共8个范畴的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并取得「简朴房」认证,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何永贤指,作为落实「简朴房」规管制度的过渡安排,《条例草案》将由明年3月1日起生效计,提供48个月的过渡期,包括由2026年3月1日起推展为期12个月的登记制度,让现存分间单位先进行登记,便可取得由2027年3月1日起计为期36个月的宽限期至2030年2月28日,以逐步进行改造工程和申请「简朴房」认证。
  《条例草案》更会订明宽限期届满前6个月为倒数期,即2029年9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期间禁止已登记但没有有效认证的分间单位订立新租约,以「倒逼」的方法令分间单位营运者尽快进行改造工程或认证申请。
  在倒数期期间,将已登记但没有有效「简朴房」认证的分间单位签定新租约作住用用途,亦属违法。视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个别案情,上述营运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而刑事责任不会涉及租客。在登记期完结后,即2027年3月1日起,将有序地对违法出租无登记及无认证的分间单位,采取执法行动。
  何永贤又提到,当局最近提出在过渡性房屋新增「丙类租户」类别,为受「简朴房」规管条例影响的住户,提供短暂居所,但他们不会因而获得提早分配公屋。她强调,要全面告别劣质「㓥房」,必须要有破釜沉舟的决心,在行政长官和财政司副司长的带领下,加上社会各界普遍支持「简朴房」规管制度,相信香港必定能逐步走出劣质「㓥房」问题的困境,让社会上所有人,包括最基层市民,都能在合理、安全的生活环境下活得有尊严、有自信,可以好好地和他们的家人一起规划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