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证人:凭多国专业培训及18年拆弹经验作供

更新时间:03:00 2025-04-0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4-02 HKT

  2020年初医院口岸爆炸案,昨于高等法院续审。辩方昨盘问控方爆炸品专家时,问及其化学学历。专家供称,其炸弹知识及理解是透过在职训练及到不同国家受训所得,「系我嘅专业技能,同埋任务中嘅求生技能」,加上自制爆炸品是非法行为,因此不会有相关文献记载或教育机构教授,故其证供是「累积咗我个人18年嘅处理爆炸品经验」,处理炸弹所需的是经验和现场判断,「并不是一个化学学位」。控方昨举证完毕,法庭今于陪审团避席下处理法律争议。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军事背景人士提供制作爆炸品技术
  控方专家证人、高级警司兼高级炸弹处理主任李展超昨续接受辩方盘问时,被问到他在化学方面的学历。李展超供称,其专业是负责自制爆炸品的辨认及使其变得安全,亦须亲身拆除炸弹,其土制炸弹知识及理解是根据在职训练,以及到不同国家受训所习得的技能,「系我嘅专业技能,同埋任务中嘅求生技能」。
  李展超续称,对于爆炸品的认识须不断更新及钻研,而自制爆炸品是非法行为,「唔会有任何一个教育机关系会教人做爆炸品,亦都唔会有文献」,正如案中被告在技术细节方面亦须请教有军事背景的人;李展超又指,就着炸药、爆炸品、烟花炮竹及各种引爆方式,其证供是「累积咗我个人18年嘅处理爆炸品经验」。
  辩方续指,李展超在缺乏化学知识支援下辨别案中大量化学品,故他无法确保自己的说法在化学上成立。李展超供称,处理爆炸品需要经验和现场判断,「并不是一个化学学位」,而自制炸弹的知识亦是文献及书本无法提供,重申自己主要责任是协助法庭辨别爆炸品,解释结构、威力及潜在风险,并非解释化学反应。
墓碑形炸弹「系一个精准嘅设计」
  此外,法官亦关注涉案的化学品中,哪些与爆炸品相关。李表示不能一概而论,指自制炸药可用糖、凡士林等日常化学品制成,材料可于超市或五金店购入,危险性视乎用途及组合方式,不一定需要高端设备,基本工具即可完成。 
  辩方又指「墓碑形炸弹」3D设计图中,每格小型炸药仓大小为4乘4乘24厘米,如果引线夹长度不足4厘米及没有固定在炸弹内,引线夹会移动或「沉底」,起不到最佳效果。
  李展超表示,该设计图指明安装引线夹位置,而警方亦在张家俊家中检获引线夹。李展超更在庭上量度引线夹,指出长度为3.8厘米、厚约1毫米,加上3D打印可精确至分毫不差,假设小型炸药仓的物料厚度同样是1毫米,引线夹能够刚刚好放进格子内,「百分之一百唔会郁」、「系一个精准嘅设计」。
  辩方续提到,涉案水喉通炸弹草图及其他樽形土制炸弹都没有放入引线夹。李展超指因为其他涉案炸弹规模较小,只要在瓶盖上用胶水和胶纸固定,引线便可置中及接触到最多炸药;惟「墓碑(炸弹)系竖立式……吸引途人走近嘅时候作出引爆」,引线从24个格子左方或右方伸入,使用引线夹可确保墓碑形炸弹竖立时,引线不会跌到底部,引爆时便能完全消耗炸药。
  案件编号: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