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关键基础设施条例三读 料明年生效
发布时间:03:00 2025-03-20 HKT
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草案》,涵盖两大类关键基础设施,第一类是提供日常生活必要服务设施,包括能源、交通、医疗、通讯、银行等8个界别;第二类是维持社会和经济活动的重要设施,例如主要体育及表演场地等。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当局施加法定责任旨在保障关键基础设施的电脑系统安全,绝非针对个人资料或商业秘密。当局目标在2026年1月1日将条例正式生效,会成立专责办公室,期望明年年中逐步分阶段指定「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及其「关键电脑系统」。
邓炳强昨在立法会会议上表示,《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向被指定为「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的机构,订立法定要求,确保他们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自己的电脑系统,减低网络攻击导致必要服务受影响或被破坏的机会,从而维持香港社会正常运作和市民正常生活,帮助香港整体电脑系统安全提升。
确保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电脑系统
邓炳强说,规管当局在执行条例时,若要向营运者及相关机构索取资料,必须合理行使《条例草案》中索取资料的权力,同时符合相关条文所订明的条件及程序,并且只可以索取符合相关条文目的的资料。而受规管的「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都是对香港持续提供必要服务,或维持关键的社会和经济活动属必要的,中小型企业和一般市民不受规管及不受影响。
《条例草案》并无域外效力,邓炳强指出,不少位处香港的机构亦经常使用位于香港以外的伺服器储存资料或支援「关键基础设施」的核心功能,意味一个处于海外的系统,如果营运者能够由香港境内接达、而又对它的核心功能有必要的,可以受《条例草案》规管。
许多议员支持政府的草案,邓炳强表示,《实务守则》会就选择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提供指引,现阶段当局暂不会考虑设立白名单,但日后累积足够经验会再作检视。
违例者有机会罚款最高50万元至500万元。
该法案委员会主席简慧敏表示,委员会欢迎草案赋权保安局局长可为更有效施行条例草案的条文而订立规例。
她续指,其他司法管辖区包括新加坡、英国、美国和澳洲等已订立类似法例,强调如果香港不立法,会落后于国际趋势。
中电回应表示,随着数码转型成为全球大趋势,企业在营运上的网路安全亦变得越发重要。中电欢迎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加强香港在网络安全领域的规管,并将继续与政府及相关持份者合作,支持条例的落实工作,保障对关键基础设施核心功能至关重要的电脑系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