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栢芝遭前经理人入禀索赔1276万元

更新时间:02:45 2023-07-28 HKT
发布时间:02:45 2023-07-28 HKT

(星岛日报报道)女艺人张栢芝被指收取预支的4176万元片酬后没履行电影合约并违反经理人合约,其前经理人余毓兴及经理人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3年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她赔偿至少1276万元损失。案件管理会议昨于高等法院进行,原告方透露案件涉逾500份文件,双方将在审讯中各自传召两名证人出庭作证,预计审讯需时八天。何志贤聆案官批准原告方在42日内确定审讯日期,亦会另订日子再作审前覆核。
  入禀状指,余毓兴与张栢芝于2011年7月签订为期8年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余先支付4000万元片酬予张,要求张需参演4部指定电影。2人在2012年5月再签订《张栢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余预支276万元片酬,要求张须额外接拍两部电影。惟张栢芝没有履行电影合约及违反经理人合约,导致经理人及公司蒙受损失,要求张作出赔偿至少1276万元,并公开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的收入帐目。
  案件编号:HCA 12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