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亲女逾十年 兽父重囚17年半

更新时间:03:42 2020-01-09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0-01-09 HKT
  (星岛日报报道)五十九岁货车司机从其亲生女儿十一岁起,一直监控女儿减少与朋友来往,蓄意破坏母女关系,同时强逼与女儿性交,女儿长大至二十二岁时仍受其性侵之虐,最终鼓起勇气向警方揭露父亲长达十年的一连串恶行。
  父亲早前承认八项乱伦罪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杜丽冰(见图)昨在高等法院痛斥被告罪大恶极,更指自己做官多年来从未见过像被告如此罪犯滔天及无耻的行为,即使以「人面兽心」及「禽兽不如」来形容被告更是侮辱舐犊情深的动物,故重判他监禁十七年半。
  杜官判刑时指,父母的责任是养育子女成长,而非滥用并糟蹋子女对他们的信任,法庭亦有责任去严加惩治,向公众传出讯息予以警戒。
  被告对受害女儿长达十年的恶行造成不可逆转的心理创伤,就算经过时间的洗礼,仍不能百分百确保受害女儿能忘掉此段恐怖的回忆。
  杜官赞扬女事主揭露父亲恶行勇气可嘉,并指她能成为其他性侵受害者的榜样,激励她们早日脱离枷锁,故指事主并不需自愧不如或感到羞耻,其积极面对的行为更是备受尊重。
  被告即使被捕后一直还押监房,但在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竟毫无悔意地在狱中写信予女儿,以自杀来威胁女儿不要出庭作证,好让他能因案件没有证人而脱罪。杜官最终考虑到被告认罪免却了受害女儿出庭作供时回忆那些造成她心理及精神创伤的可怕事件,酌量减刑至监禁十七年半。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一六一——二〇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