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豪宅大王涉走私案 认罪被告判囚21月

更新时间:03:01 2019-07-10 HKT
发布时间:03:00 2019-07-10 HKT
  (星岛日报报道)前「豪宅大王」秦锦钊等五人早前被控洗黑钱及串谋走私罪,上月全部罪脱,而同案另一被告秦础成早于案件审讯前承认串谋输出未列舱单货物罪,及后申请推翻答辩亦不果。谭思乐法官认为被告秦础成并非案件主脑,而其他被告则获控方不提证据起诉而脱罪,为了减低被告受委屈的感觉,故酌情扣减刑期,乃判其监禁二十一个月。
  码头主管秦础成去年承认曾安排货柜把工业用金属、电子产品等高价走私物品送往内地,并与他人串谋以废纸、生化燃料和铝废料作掩饰,同时联系内地买方并向运载走私货品的相关货柜职员派发额外现金。
  辩方求情指,被起诉至今已达四年的被告受到莫大的精神压力,其妻子因本案与他离婚,其母亲亦于案件进行时离世。谭官对被告的家庭变化深感同情,但认为被告在犯案时应预视到犯案的后果。控方在秦锦钊等五人的审讯中,因涉案出口舱单经案中案审讯后不获呈堂,故就串谋输出未列舱单货物罪不提证供起诉,谭官考虑到被告或会因为其他被告全部无罪释放而认为司法不公及受委屈,但强调不提证据起诉的处理方案是控方的特权。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九十九——二〇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