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产新发牌制冀明年交立会审议
发布时间:03:00 2025-12-25 HKT
财库局与证监会昨日就规管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及托管服务提供者的立法建议作出咨询总结,大部分回应者均支持将虚拟资产交易和托管服务纳入发牌监管范围,同时因应市场意见,当局同日就另外设立就虚拟资产提供意见的服务提供者及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的发牌制度,并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市场咨询。财库局和证监会指出,将在考虑进一步咨询所得的意见后,敲定立法建议,冀于2026年把相关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为期两个月的公众咨询在今年8月完成,期间就虚拟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和虚拟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的拟议发牌制度分别收到市场参与者及行业组织等101份和93份意见书。大部分回应者均支持将虚拟资产交易和托管服务纳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此外,回应者亦普遍支持拟议的监管要求及实施安排的整体方向。
咨询总结指出,拟议的虚拟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将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适用于传统证券交易活动的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的制度基本一致。至于就虚拟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拟议的发牌制度,将聚焦于管理与在香港保管客户虚拟资产私钥相关的风险,加强客户资产安全。
拟扩大范围至资产管理服务等
因应市场意见,拟扩大发牌范围至就虚拟资产提供意见的服务提供者和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咨询的新制度将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并以证券市场上同类服务的监管制度(即4和9号牌照)为蓝本,赋权证监会规管这些服务提供者,并订立相关标准。换言之拟议新制度下,虚拟资产提供意见的服务提供者和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须获证监会发牌或注册。
财库局局长许正宇表示,发牌制度将有助打造香港为数码资产创新的全球中心。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称,本港正透过构建可信、具竞争力及可持续生态圈,确保香港在数码资产市场发展中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