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翊庭:降IPO回拨比例最终有利散户
发布时间:03:00 2025-02-08 HKT
港交所(388)早前建议改革新股认购机制,但据悉市场上有不少声音质疑厚此薄彼,侧重机构投资者的利益。港交所行政总裁陈翊庭罕有在咨询期内发文解画,指出降低散户的分配比例,是可让机构投资者扮演「关键砍价者」,对最终发售价享有最充分的议价权,减少新股「潜水」机率,最终会让散户受益。
港交所新股改革正进行咨询至3月19日,有证券界人士表示,业界几乎一面倒反对新建议,因为未来散户抽新股会一手难求,「抽10只新股可能只中3只,连顶头槌飞都可能要抽」,令散户参与度下降,从而本地券商新股收入亦大减,将很难生存,现时已有很多客户反映忧虑。该人士补充,现有回拨机制最高50%,原意是令股份分配更公平合理,但新建议将降至最高20%,散户权益受到剥削。
港交所目前建议,要求发行人将至少一半的发售股份分配予「建簿配售」,即基石投资者未认购的国际配售部分,意味「大户」必然获派大部分新股。陈翊庭解释,在新股定价流程中,「参与建簿配售的投资者是新股的关键『砍价』者,对最终发售价享有最充分的议价权」,而提高建簿配售的新股比例,让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等最有议价能力的买方,与卖方进行充分博弈,可最大限度反映市场需求,避免股价大起大落。
机构有力砍价 减「潜水」机会
她指出,过去部分热门新股最终分配予散户比例高达50%,建簿配售部分只有10至20%,令机构投资者丧失积极性,「这批『专业砍价者』的缺席让新股定价的效率大打折扣」,令新股上市后股价表现不佳的风险增加。
港交所亦建议,为回拨机制提两种修改方案,包括回拨上限从50%降至20%,初始公开认购比例定为5%;或不设回拨机制,而初始公开认购比例可定于10%至50%。陈翊庭直言,在1998年设立回拨机制「是为了照顾散户投资者对于新股的强烈认购需求」,但香港散户已从1997年占市场成交额的53%,降至目前已不足15%。
推动新股市场健康发展
她指,回拨机制只有香港实行,不符合国际市场惯例,亦容易让议价能力不足的公众投资者为偏高的新股发行价埋单,容易出现新股上市后「潜水」。她又认为,新机制最终会让散户受益,也让整个市场受益,解释指新股申购的最终收益不仅与中签数量有关,更与股价有关,如果有更多投资者参与配售的「砍价」,可助散户「砍」出更优惠的价格,降低新股发行价过高甚至「潜水」的机率。
她认为,是次改革是为了推动新股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并且充分兼顾了散户和机构投资者在内的买方,以及新股发行人的卖方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