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打击围标必须重锤出击 从严修例斩断黑金利益
发布时间:07:00 2026-10-31 HKT
大埔宏福苑大火揭露香港楼宇维修行业长年积累的深层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围标行为。独立委员会调查指出,围标问题不仅在宏福苑大维修的招标过程中出现,在全港其他同类工程也比比皆是,是整个大型楼宇维修市场的系统性漏洞。围标行为不但令小业主拣选了不合适乃至立心不良的承建商与工程顾问,最终或会多付了工程费用,而又得不到合理合规的维修服务,还有可能滋生一连串包括监管失效、偷工减料和无视消防安全规定等极其严重、甚至性命攸关的恶果,可说是大维修陷阱的「万恶之源」。
冻结资产 没收犯罪得益
社会讨论围标问题已有多年,相关政府部门与执法机关过去也曾尝试努力跟进,但如果围标行为不涉及直接的行贿受贿、伪造文书或刑事恐吓等现有刑事罪行,当局根本难以依法有效打击。因此,早于独立委员会提交报告前,当局已表明会修订现行的《竞争条例》,明确将涉及楼宇大型维修工程的围标行为刑事化。政府前日再公布,会将围标罪行罚则定于最高监禁10年及罚款1000万元,并同时引入相关的民事责任制度,借此加大力度、多管齐下严打围标。
不过,正如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引述委员会报告指出,「有背景可疑的人物,包括黑社会分子,操控投标结果,与顾问、专业人士、承建商等合谋串通,贪污舞弊」,足见围标罪恶链条盘根错节。单纯将围标刑事化及单靠原有的《竞争条例》框架,仍未必足以应付一众合作纯熟,奸诈狡猾,并往往涉及黑帮背景的无良围标集团。
故此,政府在上述措施之外再新增了两项重锤辣招。其一是将经修订的围标罪行,纳入为《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香港法律第455章)的指明罪行之一,其意义远超纯粹提高罚则,而是向黑恶势力宣战的制度突破。
第455章授权执法部门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运用传召问话、要求提交资料、追查犯罪得益等更有力的调查工具,破解围标集团依赖秘密交易及复杂利益网络掩饰罪证的难题。这是将围标视为有组织犯罪风险来处理的重要转变,让法律真正追得上犯罪手法。
此外,围标集团之所以屡禁不绝,在于潜在回报庞大。动辄涉款数千万乃上过亿元的维修工程,只要能操控招标,即可透过虚高报价、利益分成获取暴利。倘若违法所得远高于可能承受的处罚,罚款便容易沦为可控的犯罪成本。
结合执法力量 打破局限
通过第455章引入冻结资产、没收犯罪得益等手段,将打击重点由惩罚违规,延伸至剥夺犯罪收益,彻底改变不法集团的违法成本和利益计算。法庭更可因应罪行造成的社会损害及普遍程度依法加重刑罚,向幕后主脑及参与者发出明确讯息:围标不再是一本万利的生意,而是可能赔上财产、自由和前途的严重犯罪。
第二招是成立专责打击围标的跨部门特遣队。围标集团的运作横跨黑帮活动、贪污舞弊及市场操控,单一执法机关即使掌握部分线索,亦未必能拼凑整个犯罪网络。
政府建议成立由保安局局长统筹,结合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廉政公署及竞争事务委员会的联合特遣队,有助打破传统执法分工的局限,改变政府部门常见的各自为政歪风。警、廉、竞三方各有情报网络、调查权力及专业能力,透过联合分析和同步行动,可更有效追查幕后主脑、资金流向及利益关系,避免只处理个别表面违规者,却让真正操盘者逍遥法外。
部分工程业界人士或会质疑上述「辣招」出手过重。但如果本身依法守规,敢于向围标集团与相关利益说不,那又何惧之?宏福苑大火带来的惨痛教训,令社会对围标行为深痛恶绝,相关改革已势在必行。惟政府亦须确保相关条文清晰无误,执法调查严而不枉,避免正当的承建商与工程顾问误堕法网,杀错良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