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行政问责俱重要 两级调查强化公务员治理
发布时间:03:00 2026-04-15 HKT
公务员事务局向立法会提交一份讨论文件,说明「部门首长责任制」的理念,乃至两级调查机制的运作模式;若顺利,预计最迟10月中生效。责任制之出台,可谓正逢其时,毕竟市民对政府的期望日益提高,香港亦正面临「时不我与」的发展挑战。部门首长作为部门的领导者,理应具备更强的「战斗力」与担当精神。这次改革体现了政府自我革新的决心与勇气,理应获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饮用水风波」令政府尴尬
香港公务员团队素以高效、廉洁、专业著称,堪称世界一流的施政骨干。然而,政府架构庞大、部门层级繁多,部分环节出现疏漏在所难免。若对这些问题掉以轻心,听之任之,势必侵蚀管治威信,动摇公众信任。去年的「饮用水风波」便是前车之鉴:当时相关部门的首长未有切实履行督导与监察之职责,造成重大失误,事件曝光后政府处境尴尬。今后自然不应重蹈覆辙。
回归后不久,香港便推行适用于政治任命官员的问责制度,但于规范公务员执行政策的「行政问责」层面,机制似较薄弱。这正是特首李家超在去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的深层背景。要强调的是:这项制度之目的,绝非刁难部门首长,亦非为其增添不必要的行政负担,而是将过去隐而未显的领导责任加以清晰化、制度化。若部门首长能因此而受到鼓励和鞭策,实乃好事一桩。
营造积极作为氛围
责任制所设立的两级调查机制,充分体现了按问题轻重分级处理的原则。第一级调查,针对情节相对轻微的问题,可能是单一事件,或者仅涉及具体操作层面。此类情况不算复杂,由部门首长负责调查,合乎情理,亦有助部门内部的自我修正。第二级调查,则适用于情节严重、范围广泛或重复出现的系统性问题,甚至可能牵涉部门首长本人责任的情况。这类问题显然更为复杂,须由特首、司局长启动调查,以确保权威性。须注意,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的职能亦同步扩大,不仅可主导调查,还可邀请外界专家协助,提升调查的专业性与公信力。调查结果出炉后,相关人员可能面临警告、谴责、降级、扣薪、勒令退休甚至革职等惩处。当然,制度亦赋予当事人申诉权利。这样的设计,既可惩治失职的庸官,又不会冤枉好人,相信可提高部门首长的警觉性和积极性。
当前和未来的香港,面对经济转型、人口老化、国际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若部门首长仍因循苟且、不改颟顸习性,终将连累政府一事无成。责任制的正面意义显而易见。它强化了由上而下的领导文化,使部门首长不再仅仅是被动的政策执行者,还须承担主动领导、团队建设、层层督导的全面责任。这有利于在政府内部营造勇于担当、尽忠竭诚的组织氛围,从而配合特区政府整体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的战略目标。
严明首长责任,方能增强治理效能。我们期望,随着责任制的实施与逐步完善,香港公务员团队能够焕发出更强的活力与执行力,以更高的标准服务市民,以更坚定的步伐建设香港。惟有如此,香港才能在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中站稳脚跟,在百舸争流的区域竞争中脱颖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