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宏福苑业主法团 非常手段防危机蔓延
发布时间:03:00 2025-12-20 HKT
大埔宏福苑五级大火,曝露现届业主立案法团长期管理失能、监督缺位的积弊,全面整顿已是刻不容缓。政府首次引用《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1条,向土地审裁处申请解散现有立案法团的管理委员会,并委任华懋集团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为临时管理人,帮助业主处理火灾后的各项管理和后续事宜。政府此举是适切的,有利于尽快消除管理不善的风险,防止危机扩大,切实回应居民的诉求。
原有管理体系难当重任
早在火灾发生前,已有不少居民屡屡投诉宏福苑的管理问题,包括棚网阻燃能力不足、走火通道遭擅自改装、工人在屋苑内吸烟等安全隐患,然而法团态度消极,听之任之。更有前保安经理揭发,消防警报系统常遭关闭,工人随意使用走火楼梯,在反映问题后仍不获理会,最终上任仅两周便辞职。这些事例均反映法团在日常监督与风险管理上严重失职,未能履行基本职责。
火灾发生后,宏福苑业主将面对一连串复杂挑战,包括大维修余下的工程合约和帐目问题、保险索偿、法律责任追讨等。该怎么办?若继续依赖原有的管理体系,无异于缘木求鱼,极可能令善后过程再次陷入混乱,导致业主蒙受更大损失。政府此时主动介入,正是回应居民亟待专业支援的呼声,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施政态度。
管委会成员本身也是业主,在家园受创、身心俱疲之际,既要安顿家庭,又要处理高度专业且繁复的善后工作,绝非业余且承受巨大压力的团队所能负荷。政府引入专业物管公司,实际上是为业主「减负」,让业主可专注于生活重建;而法律、工程和财务等专业程序,则交由具经验的团队协助处理。从这角度来看,现届法团解散,反而为业主创造了系统性解决问题的契机。
获委任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物业管理经验,可为法团提供专业管理的支援。此次委任不仅分文不取,更有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捐出500万元,用以支付法团在善后过程中所需的专业服务开支,以免业主在受灾后,还要即时面对巨额集资的困境。值得一提的是,局方同时强调,业主对重要屋苑管理事务的最终决定权不受影响,因此并不存在削权,也非「越俎代庖」,实际上政府充分尊重私有产权,今次只是在非常时期提供专业支援,出发点是保障业主权益。
政府万不得已才「兜底」
这场世纪火劫导致许多居民家园尽毁,后续处理必须灵活、迅速且有效。政府在此危急关头,决不墨守成规,而是依法果断介入,旨在拨乱反正,防止危机恶化,称得上是「有为政府」。然而大家必须清醒认识到,此次行动毕竟属于「特事特办」,其背景是公共安全与业主基本权益受到严重威胁。
政府仅在万不得已时才出面「兜底」,担任「最后守门人」之角色,绝不意味政府将会动辄运用权力,常态化介入私人屋苑管理事务。社会各界不应形成「一有争议便等政府接手」的依赖心理。物业管理本质上是业主的集体责任,通过法团实践自治。假如事无大小都依赖政府介入,必会削弱业主自主管理的积极性,长远也不利于公共资源的公平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