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对配偶语言暴力属家暴
更新时间:03:00 2026-03-3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3-3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3-31 HKT
内地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发布4宗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表明长期对配偶谩骂诋毁、侮辱人格,以及长期限制配偶正常社会交往对其造成侵害,均属于家庭暴力。最高法院又表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万份。
在案例一中,张姓丈夫婚后对赵姓妻子无故谩骂、侮辱诋毁。庭审中,丈夫多次发表「女人不打不骂不听话」等错误言论,并承认自己在家庭生活中长期辱骂妻子。
最高法院表示,经常性地用脏话谩骂、羞辱、嘲讽家庭成员,会造成其抑郁、自我否定等精神伤害,该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该案进一步拓宽了精神侵害类暴力的范围,明确「语言暴力也是家暴」,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力度。法院准予两人离婚,同时判令张姓丈夫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在另一案例中,丈夫长期以殴打、辱骂、侮辱等方式禁止妻子与其他异性交谈。妻子中秋节给装修工人送月饼表示感谢,丈夫据此认为妻子与装修工人有不正当关系;双方在银行办理贷款时,妻子与职员闲聊为其推荐中医,丈夫也认为妻子与职员有不正当关系。妻子因此恐惧与异性接触,无法正常社交,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H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