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 受贿5506万判刑14年

更新时间:03:00 2025-09-17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9-17 HKT

      昨天,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建春受贿案。他被控受贿人民币5506万余元,判刑14年。法院称,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张建春去年6月落马,被控受贿长达20年(2004年至2024年)。法院审理查明,他利用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副局长,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中组部干部一局局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业务承揽、工作安排、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550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