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新时代更需要人治?

        “人”与“制度”和“法律”孰轻孰重是经常被拿出来讨论的管治话题。中国历史上的人治经常被近代一些学者诟病,把它与现代的法治及制度对立起来。看到特朗普再度当选美国总统后的作为,难以想像号称崇尚制度和法治的美国,一旦特朗普上台,就可以变成许多美国人口中的“国王”。自诩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为何还是让当选的特朗普一面倒以个人意志为先,诠释其心目中的国家安全和利益,嘴一张可置别国于死地,手一挥可把别国领袖活捉过去受审,毫不忌惮地开腔收购别国领土,视人家主权如无物,肆意把不合乎美国利益优先的国家制裁。这一切都赤裸裸地呈现在一个自称以制度、法治为本的国家。莫非大家对制度和法治都需要重新思考?莫非管治从来都离不开人治?  

         笔者在多年前著作的《中产有政器》一书中提过:“当大家沉醉于绝对的制度化,而排斥所谓人治的重要时,可有发现儒家的独到之处?因为归根结柢,甚么样的人便产生甚么样的制度,甚么样的制度又被甚么样的人去运作、去取舍。所以,儒家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离不开人们自身素质及其延伸,否则都成了衣冠禽兽,况且不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脱离了禽兽的行列。”西方政治学对人治的观念往往过于著眼于对行为的制约和控制,觉得有根法律大棒就天下太平,与中国文化对“人治”的深层次理解确实有所不同。个人行为是一体两面,善恶相混。除了基于“性本恶”去制约,维系整体利益,同时也必须重视“性本善”的重要作用,把人治、法制过度分割容易产生不透彻、不完整的认知。制度和法律不就是人的共识吗?

        西方国家采取与其立国精神相应的选举制度,在该等制度下赋予总统所有权责,似乎是制度的结果,与人治无关。但大家现在都看到美国总统权力的延伸幅度可有多大,任何制度都不足以完全覆盖,当选举制度是“赢者全取”时,跟著来就是人治。西方历史上不少独裁者都是从其民主制度中产生,贤与不肖皆有之,成王败寇。权力的平衡取决于人的决断,是个人素养与道德价值在制度中发挥作用,再通过法律手段去实践,但都离不开人的本质、本性。不能因为有了伟大领袖就忘了承认人治的好处,不能因为有了暴君就把人治骂个半死。事实上,人治和贤者政治总在历史上发挥著深刻作用,多少力排众议、乾纲独断的英明决定改变国运,就连高科技企业不少都靠强势而眼光独到的领袖来主宰。制度和法律也是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被定立,极其量只是前人为后人定下规矩法则。了解人、法和制度的根本关系,就知道单纯讲人治、法治并把它们分割对立起来实在值得商榷。如果不把道家的“相对观”和“变”的哲学一起用上,就很难摸透三者的根本关系。

        在AI时代,“万能”的制度好像已经处理不了人们日益个性化及自我为中心的思想和行为,不时显得有心无力。越来越变得真实的虚拟网络世界已经在去中心化、个性化,更形成AI自主生成的场景,我们又得赶著建立各种新制度去应对。不管是好是坏,个人被现行制度的约束将会或已经被释放出来。中国古代的先贤都洞悉无论法制如何完美,都覆盖不了人性善恶的边界,必须从人作为个体的本源出发,引导其“隐恶扬善” ,以此“立心”、“立命”、“继绝学”、“开太平”,从源头上取得最佳平衡。没有一种人治或法制可以永久维持,只有深深植根于人心的正确价值和精神才能在永远的变化中反复作用,可以在危急时拨乱反正,所以自古圣贤唯教化,中华民族延绵不断的生命力与此不无关系。

        现今物质社会和科技的超速发展,让人类长久建立的道德价值又一次被考验,正如笔者“从道家思想寻找AI发展的轨迹”一文中提到“新人类”,个人质素及精神文明必须是决定新旧人类差异的向导。如果再为人治在新时代重新定义,笔者认为必须再从个人出发,坚守人类文明积累下来的各种正确道德价值,包括中华文化在道、释、儒三家融合而孕育出来的独有人文精神,返璞归真,以此作为管治的基石,以此“不变”而应“万变”,只有当这样的人治能到位,心智从人的“内在”产生规范,“仁、义、礼、智、信”才能在制度中发挥应有作用,不会本末倒置。在AI新时代,以高科技去支撑人治才是解决管治问题的根本大法,不管将来如何自我生成,如何去中心化,如何个性化,“人”这个源代码和基因还是可以长久延续下去,将来在“人机结合”下产生的“新人类”终归还是你我一脉相承的人类。

黄炳逢

香港内地经贸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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