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新 - ICAC肃贪倡廉50载(上)|警廉冲突|猛料阿Sir讲古
读书时期见事事都要使黑钱,行贿拥有权力和资源的人,住医院想饮水要付钱给阿婶才有;申请电话望天打卦,给茶钱电话公司师傅立即有;市政洗街(洗太平地)要畀利是,否则洗街井水直射入舖内;工厂督察查厂例脱下西装上衣上厕所,回来时工厂老板已识做,放了钞票在衫袋内;消防、警察、寮仔部、渔农署等各类服务都要手震(畀黑钱)。中学老师说香港英治政府「无得救」,由伦敦洋人小圈子贪至香港各阶层,是一人所共知的「贪腐之都」。
1967年暴动除了外来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是香港华人已对英治政府忍无可忍,可惜后来走错方法和手法过激,市民反感,英治政府趁机大力镇压,警察更获「皇家」封号,使警察和政府部门贪污变本加厉。
不久见大学生上街「反贪污,捉葛柏」,整个社会陷入混乱,奇怪是地下世界,黄、赌、毒等运作得井井有条,行贿受贿无形之手无处不在,是当时香港生活的一部分。
其实「打贪」不是新事物,二战后久已有「防止贪污条例」,警队刑事部之下又成立「反贪污部Anti-corruption Branch(AC),70年代,很多人都知AC设在中环有利银行总行大厦,但很可惜只见越打越贪,因已牢牢操纵在政府高层包庇的贪污集团之手,从英国和其他殖民地派来的洋人,包括港督都未能驾驭那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香港利益直接或间接输送回老家,买官卖官都不需在香港进行。
1974年,正当葛柏事件闹得满城风雨,社会已陷入不能管治,突然从电视看到香港总督宣布ICAC成立,很多人指出是政府为了平息事件,做些门面工夫,不久,真的捉了葛柏回来及把他定罪,又大力打击贪污,一般市民顿时对政府增加了很大信心,挽回统治威信。
见这转变,我亦不久决定加入政府,1976年加入警队,毕业后派到湾仔区,那时ICAC行动仍雷厉风行,时常见他们到警署拉人,搜查储物柜,有些出更后被召回,交回枪械和装备后见署长,在署长室被ICAC人员带走,最吃惊还是最后署长都不见了。对我这「新丁」而言,未参与过任何贪污活动,理直气壮,甚么也不怕,当然很多旧同事都视我们这班新丁为陌路人,担心我们是ICAC卧底,事实上我们当中是有双重身份的,探取情报。不久上司们带领罢工,不外出巡逻,不执行日常职务例如票控车辆等,只做一些紧急和生命攸关的工作,又「坐草地」,很多下班警察到警察会运动场集合,坐在草地上,要求警务处处长为他们争取公道,因那时ICAC不管有没有足够证据,便随意上门及于天光时到警察已婚宿舍进行拘捕,后来发展在警察总部集会,有部分人走上中环和记大厦ICAC执行处,发生冲突,史称「警廉冲突」。那时内部有传闻英军会接管警署,有些前辈更向我们说「差馆很快只余下你们一众新丁,我们都答不上,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下期续)
何明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