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达仕律师事务所(Withers) - 生成AI版权问题(下)|律师日志

生成式人工智能,如ChatGPT及Midjourney的发展引起广泛关注,亦引发人们对相关版权保护的讨论。

从概念上说,给电脑生成的作品提供版权保护,与版权旨在奖励人类创造活动的辛劳相抵触。从更广泛的政策层面来看,应在多大程度上给予电脑生成的作品版权,也取决于整个社会是否愿意欣然接受人工智能的进步。最近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方面的突破引起了人们对人工智能可能扰乱劳动力市场和成为传播错误讯息的渠道的担忧。主要司法辖区,如中国内地、欧盟、英国和美国已经开始制定有关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法规,并以此来凝聚社会对这方面的共识。

与此相关的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各个发展阶段也涉及知识产权问题。首先在研发阶段,必须将庞大数据集输入至生成式人工智能,以使其能掌握它要产生的数据模式,而数据集其中包括可能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在人工智能模型推出后,它将定期更新,例如,通过更大的数据集来训练人工智能模型,以提高其准确性。

然而,目前没有任何系统提醒版权所有者注意这种使用,以确保任何此类使用已获得许可或依法豁免许可。最近,若干艺术家和盖帝图像,对美国和英国各种人工智能开发商提起诉讼,指控他们未经许可或同意就使用其版权作品来训练人工智能工具。这些诉讼表明,在仍然允许人工智能发展创新的同时,需要一项知识产权制度来有效保护现有版权。

香港还未正式启动针对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改革的讨论。这是一个激动人心且充满变化的领域,值得多加关注。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传送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卫达仕律师事务所(Withers)
资深律师翁姸婷(Winnie Weng)
律师刘颂怡(Joey Lau)
卫达仕律师事务所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