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料阿Sir讲古——捕房与报案室

  最近一期警声报道,观塘警署新一代报案室开始启用,引进了现代化设备提高私隐及安全保障,主要设施包括电子羁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统、电子储物柜系统、羁留室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加设防撞软垫的临时羁留室及羁留室,以及屏风分隔式柜位,报案室前枱亦设有电子轮候系统及协助弱听人士的装置,以优化对市民的服务。
  报案室Report Room,在1970年代前称为「捕房Charge Room」,捕房的前枱比现时的高很多,值日官(帮办级/坐堂帮)坐于高櫈上,个子小的报案就好像到当舖(大押)典当物品一样,企着向上「禀告」案情,为防止报假案,浪费警力,值日官好像审犯般盘问,手拿长木间尺,禀告得慢、词不达意和稍有差池,便扑向报案人头或身上,遇到争执或琐碎案件,值日官更会判罚打手板,「行刑」后便驱离捕房;处理争执或打架案件时,报案人有机会被关在羁留室(俗称臭格),待冷静后才驱离捕房,很少需要刑侦人员(CID)侦查或告上法庭惊动法官大老爷,因每天早上送案件到初审裁判署(一般是第一号法庭)是有限额的,法官(洋人裁判司)一般只是上午工作,当时我们戏称这是「半日On 」,当时有一位粤语片演员叫「半日安」,这情况到华人担任大法官才慢慢改善。
  「捕房」名字相信来自中国古时衙门,武官称为「捕头」,侦查罪案(现今刑侦CID)的称为「快手」,统称为「捕快」,而他们的衙门称为「捕房」。香港开埠(一八四一年)不久,英国人在上海(一八四五年)强占土地设立租界,后美国法国等加入在上海设立租界,在租界内拥有治外法权,不受中国管辖,自行建立执法队伍。一八五四年英国人在租界建立警队,在今河南中路11号兴建警署Central Police Headquarters(后中文译为中央捕房),除负责治安工作外,还管理道路和协助征税等,英国在香港警队借了一批警官到上海设立Shanghai Municipal Police Force或称Shanghai International Police,因没有中文名字,当地人跟随香港华人译之为「巡捕房」,后来法国美国亦仿效设立,著名的有法国麦兰捕房Mallet Police Station和霞飞路捕房Poste Avenue Joffre等。
  香港开埠后的一段颇长时间,警察主要是管理外国人,而华人是由地保士绅管理,互不相干,殖民政府的设施只有英文名,英译中的名称都是由师爷随意翻译,不同时期不同师爷就有不同译法,警察局译为巡捕房,源于古籍或师爷曾读水浒传,第十三回:「今唤你等两个……一个出西门,一个出东门,分投巡捕,若有贼人,随即剿获,不可扰动乡民。」巡捕亦是宋代一官职,在科举考试中执勤,主要职责是防止考生作弊。
前高级警司/警察博物馆咨委/通识研究硕士
何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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