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怎可能误触雷区

  因应《港区国安法》实施,政府修订《检查员指引》,以判断一部影片会否及有多大程度或涉国家安全,从而决定影片是否适合公映、分级及有否需要附加放映限制等。
  消息甫出,不少人认为是另一个限制创作自由的金刚罩。其实侦查谁人利用制作电影危害国安,国安处随时可以执法。不用修改指引,多此一举。
  个人相信没有人会蓄意拍一部电影,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然后送检。违法者不可能在最后阶段,用合法手段达致非法目的。先配合当局检查才将内容公开?这根本不符逻辑。干脆把它放上网好了。
  剩下来只有误踩红线一途。说来好笑,拍文艺片有可能误拍出一套三级艳情片?如果本来没相关「走钢线」内容,怎可能误触禁区?搞过电影的都知,除非列为一级或禁片,否则都有上映附加条件,只要接受删走指定内容就可按级别上映。过往有片主为求完美,选择补拍、改配对白、重新再送检例子。显见误踩也有方法补救。拍电影是高风险行业。任何类型,包括政治电影,对投资者来说,若票房失利,只是一场「悲剧」。
杨振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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