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看世界——外国月亮特别圆?

  有移民海外的朋友分享购买海外物业的故事,值得跟大家分享。
  即使没有国安法,不少港人和新香港人都有移民海外的计划。他们很早便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澳洲等热门国家投资物业,一来可以分散投资,二来还可以作为落实移民后的据点。虽然友人在美加都有物业投资,但最终选择落户澳洲,并将其他投资出售套现。
  她表示当年不少地产商和地产代理,都以「N年原价回购保证」、「N年租金保证」等条件吸引港人到当地买楼,而法律文件都详细写下所有承诺和买家可得到的保障。但楼宇落成后,发展商就用不同的理由取消这些保证。若业主坚持按合约作出法律追究,最终得不偿失。她认为除非打算到当地移民,或有亲戚朋友协助收楼和出租事宜,否则只相信发展商承诺和美加是讲法律的地方,吃亏的会是自己。
  试想想,如果当地用家能消化的房地产,又何需刻意向海外买家招手呢?只要亲身走一转,就知道有更多物业好过这些次货。以高价卖出的次货,再加上新冠肺炎打击全球经济,发展商又怎会履行「N年原价回购保证」呢?朋友在律师协助下能以折扣价套回部份现金,已感到相当庆幸。
  六月将会是下一轮的移民潮,希望坚定移民的朋友可考虑先租后买,无谓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张慧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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