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马拉松——我的君主?谁的皇上?

  我们蚁民生不入官门,对于法律的认识,一直都很空白。全靠这些年的社会暴乱,让小民看清一幕幕法律污秽,当然也让司法神话逐一个破灭。
  日前看到退休法官黄汝荣的YouTube节目,解构法官尊严,我这才知道,今日香港法官恋恋不舍的,除了头上那个欧洲贵族式的假发,还有一个脱离了现实的称谓。
  殖民地年代的法庭审案,一律全英语,回归后因为愈来愈多中国人法官,大部份案件都转用中文审讯,不过仍有例外,英文审案的情况在这片中华大地上时有出现。
  中文审案时律师一般尊称法官做「法官阁下」,是礼貌也是敬畏。但遇上英文审讯,律师对法官的称呼就会用上隆重的「Your Worship」或者「My Lord」,即是「我敬仰的阁下」或「我的君主阁下」,那问题就来了。
  一九九七之后,香港已告别了「我王万岁」的殖民岁月,何来君主?哪来皇上?日历上英女皇寿辰那天的假期都删掉了,白金汉宫的王跟我们还有甚么关连?在我们裁决是非生死时还要靠「君主阁下」来主持正义?
  法官大状个个在法庭戴上假发来扮洋鬼子已经够啼笑皆非,原来庭上庭下还有一句句「君主阁下」透露这种骨子里潜藏的奴性。
  要别人由衷尊重靠的不应该是一头西洋假发或者一句「我王万岁」,好好守住法律本份做个彰显公义的包青天,才是万民会拥戴的一种身份与地位。
  法官的尊俨如果只靠戴起假发来维系,是否太悲哀了?假发始终是假的,法官不能以假发掩饰不公义的判决。
屈颖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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