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马拉松——坏细路

  「私了」一词,始于黑暴,黄丝还设计了只神兽,是一头有翅膀的雄狮,以「狮鸟」为喻,借此美化暴行。
  我多次说过,大家不要中计,「私了」、「狮鸟」,讲得多好容易忘了当中丑恶,变成一个潮词,仿佛无伤大雅。我们要记住,那不是贪得意的狮鸟或私了,那是私刑,跟所有殴打伤人甚至意图谋杀行为是一样的。
  没料到,连堂堂法官都中招,昨日在屯门法院,裁判官水佳丽对一宗「私刑式」的袭击案,不单以非专业名词「私了」来形容,还间接称许这种行为。
  事缘去年九月二十五日,一名休班警在行经屯门市广场时遭「私刑式」群殴袭击,十八岁男学生汤浩源被捕,法院裁定他参与非法集结及普通袭击罪成。裁判官水佳丽说,理解被告为何如此冲动,但劝勉他若有一腔热血想为香港做事,更应好好管理自己,而非「抛头颅,洒热血,英雄式牺牲自己」。
  水官甚至认为被告并非「坏细路」,更反问他:「私了是争取公义?」最后判他入住劳教中心,并告诫要记住今次教训。
  把不认识的路人打至头破血流者,原来都不算坏人,那么这世上「坏」的定义该重新改写。如果打人的不算「坏细路」,难道是大好青年?打人者不坏,即是说被殴者抵打?袭击一个休班探员,在水官眼中原来是「抛头颅,洒热血,英雄式牺牲自己」?这是甚么逻辑?
  动手打人者肯定是坏了心肠,而歌颂打人者也肯定是坏了脑袋。
屈颖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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