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针——对没魄力搞全民检测的诡辩
香港疫情个案急剧上升,似有失控征兆,内地人民视为英雄、顶尖医学权威的钟南山院士也发话,认为香港应实施全民检测。香港政府却表明不打算搞全民检测,认为没有科学根据。
政府的立场与取态颇为古怪,香港自己的抗疫工作见效甚微,收紧又放,放了又紧,港人早已看出,政府对清零束手无策。反观内地,整个世界都不得不赞叹她抗疫的彻底与成功,其在武汉、青岛等地的高效全民检测更成为楷模,但政府竟指全民检测没科学根据,岂不笑话?我在网络上见到政府此举劣评如潮。这反应是十分合理的,你自己拿不出可信的解决方案,只是抱着侥幸心理,不断重复过去的无用功,别人行之有效方法又不敢用,怎会不挨骂?
光是埋怨政府不会解决到问题,政府说全民检测没有科学根据究竟意何所指?政府为何认为此事成本太高行不通?究竟政府心中的全民检测与常人理解的是否同一回事?
综合一些接近政府之人的零碎观点,我们大可重构政府对全民检测的理解。政府认为这需要封城来配合,境外人士不得进入,港人则要足不出户居家隔离一段颇长时间,待所有人都检验完毕,隐性传播链都找了出来,封城才可结束。
假如真的要这样做,经济代价当然不低,但这需要吗?外地输入个案对香港威胁不是这么大,只要把来自中高危地区的访客或港人都检测过并隔离足够长的时间便可,那用封城?港人在检测期间都要躲在家中等结果不能外出播毒?若然真的这样做,疫情自然可以较快受控,但这其实也不需要,政府脑筋转弯便可。据说若检测是强制性的,政府也怕有人司法覆核。
事实其实可以简单很多,抗疫一样有效。先说如何可保绝大多部份港人都肯参加检测。若要强制,便要立法。立法会现时已有条件较快速立法,若要防范无理的司法覆核阻延时间,政府应使用《紧急法》。检测是为了保护生命与财产收入,不带政治性,很少有议题比此合乎紧急状态的条件了,法庭对此应能容易理解。特首与行政会议成员有权宣布《紧急法》,有权可用而不用,不够果断。光是强制也不够,在本栏曾建议过可派钱作鼓励,参加检测者每人派一千元,这与立法强制并不冲突,二者可并行。
检测期间不把所有人都隔离怎能保证绝对没有漏网之鱼?根本不用保证。就算检疫如何严谨,隔离如何彻底,也不可能排除有一些隐性患者被漏掉,例如刚感染上不一定阳性。这倒是有方法化解的,就是全民检测不止一次,这比甚么封城或全民隔离有效率及成本低得多。
全民检测的目的主要是找出隐性传播链,有病征的会主动求医,不需用此方法找出来。一次全民检测做不到百分百的清零,假设九成的感染者被找出,隔了一段不长的时间后,政府应做第二次,两次都筛走九成,那么只剩下百分之一,若测试三次,则剩下千分之一的感染者。无病征的感染者传染性较低,可能搞两三次全民检测已早可把新增个案控制在一个极低水平,到时不一定要全民,可较有针对性,而且这样可拖几个月,疫苗的接种人数可慢慢增加,群体免疫逐渐局部出现,更方便控制疫情,经济及通关都可早日恢复,为社会带来效益。
我从前亦提过,检测的效率亦可多倍地提高,全民检测不用旷日需时。方法是按今年春天顶尖医学期刊《刺针》论文的一个建议,把十名以上测试者的样本混在一起去检测,若阴性,这十人都没事,若阳性,则起码一人受到感染,这十人每人的样本都要分开再验。这方法在内地及世界已普遍使用,准确性高。
我不知政府某些人为何害怕搞全民检测,他们用的反对方法是一种诡辩术,即制造一个「稻草人」去攻击,以转移视线。把一个极端的方案提出,并指出其困难,没有可行性,这正是个稻草人。
雷鼎鸣
政府的立场与取态颇为古怪,香港自己的抗疫工作见效甚微,收紧又放,放了又紧,港人早已看出,政府对清零束手无策。反观内地,整个世界都不得不赞叹她抗疫的彻底与成功,其在武汉、青岛等地的高效全民检测更成为楷模,但政府竟指全民检测没科学根据,岂不笑话?我在网络上见到政府此举劣评如潮。这反应是十分合理的,你自己拿不出可信的解决方案,只是抱着侥幸心理,不断重复过去的无用功,别人行之有效方法又不敢用,怎会不挨骂?
光是埋怨政府不会解决到问题,政府说全民检测没有科学根据究竟意何所指?政府为何认为此事成本太高行不通?究竟政府心中的全民检测与常人理解的是否同一回事?
综合一些接近政府之人的零碎观点,我们大可重构政府对全民检测的理解。政府认为这需要封城来配合,境外人士不得进入,港人则要足不出户居家隔离一段颇长时间,待所有人都检验完毕,隐性传播链都找了出来,封城才可结束。
假如真的要这样做,经济代价当然不低,但这需要吗?外地输入个案对香港威胁不是这么大,只要把来自中高危地区的访客或港人都检测过并隔离足够长的时间便可,那用封城?港人在检测期间都要躲在家中等结果不能外出播毒?若然真的这样做,疫情自然可以较快受控,但这其实也不需要,政府脑筋转弯便可。据说若检测是强制性的,政府也怕有人司法覆核。
事实其实可以简单很多,抗疫一样有效。先说如何可保绝大多部份港人都肯参加检测。若要强制,便要立法。立法会现时已有条件较快速立法,若要防范无理的司法覆核阻延时间,政府应使用《紧急法》。检测是为了保护生命与财产收入,不带政治性,很少有议题比此合乎紧急状态的条件了,法庭对此应能容易理解。特首与行政会议成员有权宣布《紧急法》,有权可用而不用,不够果断。光是强制也不够,在本栏曾建议过可派钱作鼓励,参加检测者每人派一千元,这与立法强制并不冲突,二者可并行。
检测期间不把所有人都隔离怎能保证绝对没有漏网之鱼?根本不用保证。就算检疫如何严谨,隔离如何彻底,也不可能排除有一些隐性患者被漏掉,例如刚感染上不一定阳性。这倒是有方法化解的,就是全民检测不止一次,这比甚么封城或全民隔离有效率及成本低得多。
全民检测的目的主要是找出隐性传播链,有病征的会主动求医,不需用此方法找出来。一次全民检测做不到百分百的清零,假设九成的感染者被找出,隔了一段不长的时间后,政府应做第二次,两次都筛走九成,那么只剩下百分之一,若测试三次,则剩下千分之一的感染者。无病征的感染者传染性较低,可能搞两三次全民检测已早可把新增个案控制在一个极低水平,到时不一定要全民,可较有针对性,而且这样可拖几个月,疫苗的接种人数可慢慢增加,群体免疫逐渐局部出现,更方便控制疫情,经济及通关都可早日恢复,为社会带来效益。
我从前亦提过,检测的效率亦可多倍地提高,全民检测不用旷日需时。方法是按今年春天顶尖医学期刊《刺针》论文的一个建议,把十名以上测试者的样本混在一起去检测,若阴性,这十人都没事,若阳性,则起码一人受到感染,这十人每人的样本都要分开再验。这方法在内地及世界已普遍使用,准确性高。
我不知政府某些人为何害怕搞全民检测,他们用的反对方法是一种诡辩术,即制造一个「稻草人」去攻击,以转移视线。把一个极端的方案提出,并指出其困难,没有可行性,这正是个稻草人。
雷鼎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