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仑港——金融机构不应助美FATCA

  香港金融机构大多拒绝接纳美国人成为客户,原因是香港特区政府同美国政府签定美国《海外帐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跨政府协议》「版本二」,香港向美国同意,香港金融机构直接向美国税务局,申报美国纳税人的相关帐户资料。因为大多香港金融机构没有美国税务知识及行政费高昂,所以拒绝接纳美国人成为客户。
  FATCA是美国制定的反逃税机制,为识别美国纳税人在美国境外金融机构设立帐户,以图向美国税务局隐瞒收入及资产情况。法案规定美国境外金融机构,须向美国税务局披露美国纳税人帐户资料。若海外金融机构未遵从相关规定,须面对其源于美国的相关所收款项会遭扣除美国税务局所征收的预缴税款后果。笔者认为,FATCA《跨政府协议》是一条「不平等条约」,香港为美国免费执行FATCA,同时港美没有签定避免双重课税的协定,美国又不需要帮香港执行FATCA相同规定。所以香港金融机构大多不愿接纳美国人成为客户,放弃很多商机。
  早前美国终止对香港的特殊待遇地位,香港到底还有没有义务,为美国免费执行FATCA呢?如果终止执行FATCA,一来可以减少香港金融机构前线人员,与非美国客户开户时,面对W8 BEN表格填写上产生的麻烦,假若客户不谙英文,又要花时间向客户翻译解释表格,甚至可能因为小事而失去准客户。况且香港金融机构不需要再为美国问题,而承受不平等条约,香港更成为不受外国势力影响的国际金融中心。
金融发展策略研究所所长
詹剑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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