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疫」地而处 平心而度之

  疫境求生,忍耐力被消耗及磨练,多宗民事纷争逼在眉睫、一触即发,处理不好或纠缠多家中小微企业的运作,影响经济复苏的进程 !
  要转危为机,尝试易地而处、双方平心而论解开心结,争取不用对簿公堂就能全盘解决有关的法律考量,化干戈为玉帛,避免排期多月打无「胜算把握」及费用不菲的「斗气」官司。
内地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四月二十日公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主动地回应新冠病毒引起常见的法律问题,提升法律资讯透明度,有助争议方在庭外凝聚共识、和衷共济、不战而双赢,贯彻实践调解优先的「诉源治理」概念。
  根据《意见》,法院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下,谨慎考虑以疫情为「不可抗力」理由来解除合约的案件;提醒提出解除合约的一方有举证责任、也可能仅免除受疫情直接影响到合约某范围内的责任;解约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其他方以减少造成更多不良影响。在出现纠纷时,法院或将较倾向于遭受疫情影响更严重一方,同时尽量鼓励合约方重新谈判合约,以使合约能够在新的条款下继续履行,回复合理的商业运营。
  于香港,在律政司提倡下,《第二轮防疫基金》将投放资源让合约争议双方只需每方缴付二百元费用,可透过参与《eBRAM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 体验网上谈判、调解及仲裁「快、准、省」的功效。其专业调解及仲裁员的费用均由政府资助承担,雪中送炭,协助商家有望在两周内尽快解决纠纷,走出困局,重上正轨。
律师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陈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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