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舜 - 内地置业先了解市况及风险|环球楼市观望

以前政府鼓励市民投资大湾区,令部份首次置业内地物业者招致损失。早前多位受害者纷纷前往证监会同香港一大行的总部,表示透过该大行购入的内地物业烂尾,而追究销售手法的责任。虽然过往内地机遇处处(现在可能不是了),吸引不少港人到内地置业,然而,内地的房地产法例及程式与香港不同,如果准买家一味只相信经纪所述,而自行未透彻掌握有关买卖的情况及风险,随时因为「隔山买牛」而招致损失。

香港人在投资内地物业前,必须清楚解当地政府颁布的限购政策,确认具备买楼资格,保证能够顺利完成网签备案。另外在落定前,必须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或现场公示「五证」及交楼时提供「两书」。同时也要注意查验商品房抵押状况,如对于已设立抵押的,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附件中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明确解除抵押条件和时间,否则将无法办理产权证。还有准买家必须将款项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公布的监控帐户,并领取发票和保留有效转帐凭证。如开发商要求买家把房款存入非监控帐户,准买家应坚决拒绝,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

现时因未能顺利通关,不少买家未能到物业地盘实地视察,单纯依赖发展商委聘的代理公司获取资讯和进行交易。故此买家应尽可能到物业地盘实地视察,或委托亲朋再次了解施工情况和设施配套,避免只透过销售人员提供资料以致未能掌握全面资讯误导。不过现时情况是能够购买现楼机会比过往多太多了,所以尽量多角度了解周边环境为佳。最后,现在大多数针对内地物业投诉都会涉及售后返租又或包租、保证回报等,是指买家在购买内地商舖或酒店式物业后,由开发商或其关联公司与业主签订协议,承诺在指定年期内向买家提供一定租金回报。这种项目,笔者经验是十个项目死九个,但好多买家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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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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