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声集——储值卡实名利减少犯罪

  上周,政府就《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刊宪,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安排,计划于9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相关《规例》将于本周三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过去,经常被用于电话、网购、求职、投资等诈骗案的匿名「太空卡」,占了本地流动电话严重罪案中的70%以上,当中电话骗案高达90%。
  更甚者,不法之徒更会利用储值卡进行走私、偷渡、贩毒、盗窃甚至恐怖袭击等具高度威胁性的犯罪,而毋须实名登记的特性让他们有恃无恐,犯罪后亦能相对轻易地逃过警方法眼。
  随著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早已引入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香港本次立例规范虽然已算动作较慢,但亡羊补牢,未为晚也。虽然有人质疑,罪犯可通过海外储值卡继续罪行,条例作用不大。
  但笔者认为,实名电话卡为全球打击犯罪及恐怖主义共同理念之下的必然趋势,将会有愈来愈多政府希望规划化管理,当整个实名网络覆盖全球,犯法行为将会被有效遏止。
取资料须以法庭手令
  至于在最具争议性的个人资料方面,政府已经明确表示,除非涉及炸弹恐吓、绑架等严重罪案的逼切和紧急情况,一般情况下政府须以法庭手令才可从电讯商处取得登记人资料,因此个人或企业只需确认与电讯商之间的资料保密协议,并在有罪案发生的时候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尽到奉公守法的公民责任,则毋须担心个人私隐被侵犯。
  其实,早在今年1月份开始的公众咨询期中,笔者就已经对这份规例有留意,发现政府在咨询期间亦征求了民间及业界的意见,将个人及企业用户的登记储值卡上限由3张放宽,每间电讯商可供每人最多登记10张储值卡,而企业用户上限则放宽至25张。
  换言之,因本港约有30间电讯商提供电话卡服务,每名市民最多可以登记300张电话卡,企业用户则为750张。
  如此充足的数量,相信对所有合法使用电话卡的市民、游客、企业来讲,都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香港经贸商会会长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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