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儿 - 从脑瘫案反思医疗监管 严防「医医相卫」重现 | 社论

  历时16年的「双非儿脑瘫案」,终以涉事医生被除牌9个月落幕。然而,这宗悲剧所揭示的,不止是一名医生的专业失当,更是香港医疗监管机制深层次的弊端。一个初生婴儿因延误诊治而终身脑瘫,其家人耗费大半青春追求公义,换来的却是医委会「永久搁置研讯」的荒谬决定。若非传媒锲而不舍追踪、社会舆论鼎沸施压,此案恐将永沉海底。事件是对医疗专业自律机制的一记耳光。

  案件令人愤慨之处,在于作为自律机构的医委会非但未主持公道,反拖延公义彰显。投诉于2010年提出,原定6年后聆讯,因证供问题押后,此后停摆8年半,连秘书处也无法解释。更荒谬的是,医委会以「对被告不公」为由,去年永久搁置研讯,置苦主权益于不顾,彻底曝露医委会处理投诉效率极差、决策违反公众期望的现实。当监管机构反过来以程序拖延为由保护被投诉者,公众对「医医相卫」的印象只会加深。医委会失去其专业自律的功能,被质疑沦为专业庇护所。

  幸而,在政府与舆论压力下,医委会今年4月重启聆讯,并作出裁决。政府其后增加医委会内非医生专业代表的人数,回应社会诉求,这是正确一步。然而,改革只是开始,绝非终结。增加业外委员只能起制衡之效,若不能从制度根源上解决调查效率、决策透明度等问题,「医医相卫」随时可能演变为结构性问题。

  要彻底改革,港府应参照欧美经验,建立一套多层次、非诉讼优先的医疗投诉处理机制。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的三级投诉机制,由院内投诉、独立审查,到完全独立于政府的申诉专员,层层把关,且调查结果对医疗机构具约束力,全程免费,确保投诉不会因经济门槛而被扼杀。美国的「道歉法」与「早期和解」制度同样值得借镜:前者鼓励医生真诚道歉而不担心道歉内容在法庭上被用作不利证据,有助打破医患对立;后者鼓励医院主动认错赔偿,避免诉讼旷日持久。德国设有国家级的医疗事故调解机构,由医疗与法律专家组成,提供中立鉴定与调解,避免漫长官司。

  参照以上经验,香港可从三方面入手改革。第一,增设独立申诉专员,作为医委会以外的独立申诉管道,专责处理复杂或久拖不决的个案,提供「最后一关」的监督。第二,推广调解与早期和解,引入强制调解机制,鼓励医院主动提出补偿方案,将纠纷在早期分流解决,避免全部挤进耗时的纪律聆讯或法庭程序。第三,引入「道歉法」精神,立法保障医生真诚道歉的内容不可作为证据,打破医患对立,减少因「争啖气」而衍生的诉讼,促进双方坦诚沟通。

  归根结底,医疗投诉处理机制的公平公正,不能仅依赖法庭裁决和纪律处分,而必须建立多层次的解决管道。香港不能让医生以专业为由,不公平、不公正地对待公众的医疗事故投诉。

辛正儿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