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儿 - AI片真假难分 规管缓慢则乱 | 社论
「连我同事都说看了一段时间才发现原来是AI(人工智能)生成,真的好困扰!」立法会议员霍启刚这句感叹,道出无数市民心声。从名人深伪短片被盗用于商业广告,到港大法律系学生利用AI工具合成数百张同学裸照却仅获警告信--事件接连敲响警钟,揭露香港现行法律在AI时代的存在漏洞。当深伪技术地下产业链已在加密群组中荼毒青少年,当不法之徒可藉真假难辨的影像诈骗牟利,香港若继续停留在「研究立法」的阶段,无异于放任风险蔓延。社会必须呼吁:政府须以「专门法例」从速规管AI制作及发布行为,并在正式立法前,果断引入内地「强制标签」制度,填补眼前真空。
AI生成一段几可乱真的深伪影片最快只需五分钟,然而香港的法律更新却龟速爬行。现行法例中,单纯「制作」他人不雅影像并不构成刑事罪行,只有「发布」才受约束;《私隐条例》仅规管个人资料收集使用,对AI生成内容鞭长莫及;《版权条例》下的民事诉讼门槛极高,一般市民想维护肖像权犹如「纸上谈兵」。这种「制作合法、发布才罚」的荒谬局面,正是港大事件中受害者无处申冤的原因。保安局官员亦坦承法律存在短板。
面对这一困局,社会共识日渐清晰:与其对现有法例小修小补、东拼西凑,不如参考内地及海外经验,制订针对AI技术的「专门法例」。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明确呼吁制订针对性法律应对深伪色情内容;葛珮帆议员提议仿效内地与韩国,订立专门法例并要求平台标示AI内容。专门法例的好处在于能够全面涵盖AI的创作、使用、发布各环节,清晰界定刑事责任,避免现行法律「捉襟见肘」的尴尬。政府律政司跨部门工作小组虽已展开研究,但至今未有具体立法时间表。
专门法例从研究、咨询到三读通过,动辄以年计算。在法例出台前的「空窗期」,难道继续任由深伪内容泛滥?绝不。内地中央网信办的做法提供了立即可行的参考:要求所有短视频必须标注六类标签--「含有虚构演绎内容」、「含有AI生成内容」、「含有行销讯息」、「内容为转载」、「内容为个人观点」及「毋须标注」。未经标注的短片不得发布,平台须加强审核,对存量视频分批回溯。这项制度成本低、见效快、操作明确,能够即时提醒观众「眼前影像未必真实」,从源头减少误导与诈骗风险。反观香港,数字政策办公室虽已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指引》,但指引不具强制力,对不法之徒毫无约束。政府应加快制订规管AI的法律,此前应果断将「强制标签」纳入现行规管框架,要求所有本地平台严格执行,并与内地监管对接,遏止跨境违规内容流窜。
辛正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