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碌开咪】雇主一定要硬食

香港打工仔,十个起码有八个希望「做生意」,因为见到的大富豪,个个为生意人,所以,产生无限幻想,以为做生意与发达,有一个等号。系真唔系真?香港起码有十万计打工仔尝试过做生意,等佢哋话你知,实情几咁「血淋淋」啦。小弟哎吔试过做生意,之后,百分之一千肯定自己绝冇做生意之能耐及天分,故此立即投降,一世都咪搞!

一般人只见到生意人的风光,赚大钱后的意气风发,但过程呢?有几多人会知道?再者,十个生意人,八个失败兼蚀到裤穿窿,又有几多传媒报道?

打工最过瘾是明买明卖,收工拍拍屁股走人,东家唔打打西家,月尾自动过数出粮。打大集团工,更有齐保险、医疗、补水、花红,雇主又帮你供一半强积金,被炒则按法例补偿……

通常打工仔只多看到自己不利一面,好少睇到有利一面,所以,多数「满肚苦水」,怨天怨地背后闹老细。冇乜啱唔啱,人性也。

做老板又如何?当然好多辛酸,但胜在有机会发达噃。打工想发达?一世唔使谂!食得咸鱼抵得渴,你做得老板,点可以只享受发达风光而唔啃晒所有附带的「苦楚」?

其中一项「苦楚」,原来好多老板唔知,就是你的员工是有「公民责任」的。做个良好公民,责任之一,为随时被法庭召去做陪审员!绝对不可呻!一如员工怀孕及生病,你绝不可以怨,因你是雇主,一定要硬食,一定要畀足人工!员工履行公民责任也如是。若件案「唔好彩」审几个月,你就要照支几个月人工,知冇?唔知?唔愿?咁就咪学人做老板,做回打工仔啦!

今日抽起条筋讲呢个话题,因周梓乐死因研究审讯,竟有个陪审员话雇主要求佢上班。员工上庭做陪审员,就等如上咗班,呢个普通常识都冇,分分钟触犯《陪审员条例》,犯刑事罪行,可判罚款二万五及监禁三个月。

喂喂喂,学人做生意、做老板,咪乌卜卜呀!

曾智华

阿碌开咪




应法庭要求当陪审员是公民责任。资料图片
应法庭要求当陪审员是公民责任。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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