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册限制」刻意不豁免传媒的底因

  香港电台编导因为查册做新闻被警方以失实声明拘控,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根据现行查车牌的表格,做新闻并不是选项,有人投诉警方在咨询律政司后行动,是依照法例行事,然而,记者此举并非为了个人目的,也不涉及私利,若然被罚就有失人情,很多人都奇怪为甚么查牌规定会如此僵化。

  有人追源溯始,发觉以前的查册表格除了以法律理由或买卖汽车等理由查册,还可以提出其他原因,后来这些选项被删除,事源出于几年前私隐专员公署的报告,认为这些查册资料涉及个人资料,不应用作指定以外的用途,所以当时不单运输署,其他部门都作出不同的改动,有人引用新规定投诉,就变成了传媒陷阱。

  私隐专员公署当日讨论这个规定,搞出今日风波,外界或会奇怪是否有「甩漏」,甚至事前没有周详考虑?不过,听过气的私隐专员公署咨询委员说,当日曾经讨论时有人提出过修改可能会对传媒造成影响。换言之,严限规定并非无意,而是有心作出的。

  为甚么查册资料要封杀传媒使用呢?大概可以有两个解释,最直接是署方认为个人资料很重要,必须严加保护,既然收集这些资料的目的是为了特定用途,譬如是确认车主身分买卖,就应该只能用在这方面用途,只是这样才符合资料拥有人提供资料的原意,其他任何用途都不应接受。

  第二个理由,行政会议成员、大状汤家骅日前回应时约略提出过类似论点,就是很难直接说限制查册就没有新闻自由,因为这不是做新闻的唯一方法。当年的讨论,有人提出虽然个法例会明言公众利益有豁免,然而,绝大多数法例都不会给予传媒特别权利,所以新规定是惯常做法,没有特别针对媒体,故此亦否定了考虑豁免。

  私隐专员公署为甚么订出如此严格的资料使用限制呢?过气委员觉得有两个解释,先天上说公署使命是保护个人资料,不是推广使用,故此倾向就是加强限制,唯有这样才能凸显其角色。再者,社会曾经有段时间,非常重视私隐,当中包括曾搞得风风雨雨的八达通事件,就算在过去一年,都曾出现过锯智慧灯柱、反对检测以保护私隐的做法和说法在社会流行,可见有时很多判断是潮流性的,一时一样,宽紧就变成相对性。

  私隐专员公署出「辣招」改例,过气委员以为出来必然会惹起反弹,没想到结果却是平静无波,或者是因为当时潮流兴保护数据,又或者媒体根本没想过会因为违规被控。

  现在查册限制变成了传媒陷阱,球很可能踢到法庭,然后再看看是否有需要改例。不过,过气委员提出了记忆中的改规原意,若要深究不妨查查私隐公署有没有相应的档案记录,这对如何善后事件或者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

  齐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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