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点评】「国安法」强硬打八折 震慑留一手

  人大常委会上周开会后发出「说明」,透露《港区国安法》的梗概,除了四项罪名的具体内容并未披露之外,整个港版国安法的执行机制及运作原则,全面公开。最后版本跟我之前听到的略有不同,主要有两大特点:

  一、强硬打八折

  如果以零至十去为强硬度评分,香港本来无国安法是零,澳门就二十三条立了法大概是六,本来听到的《港区国安法》版本强度是十,现在实际出来的评分大约是八。相信阿爷都听取了意见,调降了《港区国安法》的强硬度,希望令法案有效打击威胁国家安全活动之余,不要产生太大副作用。

  减辣主要有几个方面,第一,将来法案按普通法原则,包括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同一案件不会重复起诉、以及法例无溯及力。第二,明确表示两条国际人权公约特别是「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部份仍然有效,保障香港的人权。第三,确立国安公署的人员要遵守本地法律。

  在众多减辣的当中,我认为法例无溯及力是最具体的,溯及力是指可追溯法例订立前的罪行。之前盛传《港区国安法》部份罪名有溯及力,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亦曾承认这一点。据悉主要想有溯及力的罪名是勾结外国势力这部份。在阿爷眼中,好像黄之锋等人去美国鼓动美国政府制定《香港人权与民主法》,去制裁香港、制裁中国,这些是卖国行为,必须严惩。

  如今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说明」,虽然没有直接讲及法例无溯及力,但据悉阿爷作此决定,所以好似黄之锋这类过去勾结美国的行为就无法追究(当然他参选时可能被DQ就是另一回事)。据悉,即使建制派内亦有不少人向阿爷提意见,要求《港区国安法》有溯及力,除了针对黄之锋此类勾结外国行为之外,亦都针对二〇一四年的占中运动发起者。不过最后阿爷敲定采取较宽松做法,只要未来不生大变,相信《港区国安法》没有溯及力。

  二、震慑留一手

  未来国安法的执行部门主要是警务处下设的特别部门,换言之就是重设「政治部」。这将是一个庞大的部门,有大量警务人员做刑侦工作。而阿爷设立的国安公署只是在极例外情况下,才会对国安案件行使管辖权。

  我认为设立国安公署的主要目的,是起震慑作用。去年反修例风波令中央震怒,其中一个关键时点,就是七月二十一日大批示威者冲击中联办,污损国徽。当时多个地区、特别是上环有大规模冲突,并无警力保护中联办,示威者差不多要攻破中联办,闯进办内。这个行为令阿爷觉得香港已失控,非用严厉的方法,无法扭转香港的乱局。国安公署的存在,是要告诉那些勾结外国、想颠覆中央政府的人,你够胆再做,阿爷会直接出手。阿爷留有一手,就要起震慑作用,这个就是我一直讲香港人「自作孽」的问题。香港如果不是做得过份,阿爷无动机出手。

  现实上我觉得真正有重大实质作用的反而就是警队的政治部。至少在回归之前有二千多人在政治部内搜集各种情报,进行侦查,事先就各种类型的颠覆活动杜渐防微。去年香港暴乱爆发之后,即使明显有外地势力干预的手影,但政府仍然是无知无觉,皆因没有专责的侦查部门。拖到十月之后,政府才开始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但出手已太迟,同时亦没有专责的部门去搜集情报,捣破幕后的黑势力,行事也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警队的高层透露,没有国安法及政治部,即使想调查疑似外来的资金来源,亦有很大的困难,因为银行大条道理不提供资料。但有了国安法之后,就有一个很明确的法理基础,要求金融机构披露黑钱的最终来源。

  总的来说,如今的《港区国安法》,并不是最强硬的版本。但内地及香港是个不断变化的互动关系,如果香港的激进反对势力不自我克制,如果香港人不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最后逼到阿爷出手,阿爷都已作好准备了。

卢永雄

原文刊于《巴士的报》 

编按:原题为「强硬打八折  震慑留一手」




未来国安法的执行部门主要是警务处下设的特别部门。
未来国安法的执行部门主要是警务处下设的特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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