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立廿三条 何至有今日
两会今年果然爆出大动作,中央启动订立《国家安全法》,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实施的方法落实。《国安法》旨在保护国土安全,港人或外国很难提出反对,今次做法犹如向颠覆或分裂国家人士亮剑,外界估计条文会比二〇〇三年香港准备自行立法的《基本法》廿三条更辣,是耶非耶要等中央逐步揭盅。
《国安法》可能更辣
外界估计《国安法》要比当年廿三条辣,当中焦点之一是如何执行。澳门多年前已立廿三条,其后还成立了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这个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保安司司长和警察局局长担任,有所需的支援人员。
在香港,有很多法例由警察负责,但也有法例有专责机构执法,譬如《防止贿赂条例》,执法机关就是廉署,另外像平机会、私隐专员公署都有本身要执法的法例。未来港版《国安法》怎样落实,相信中央会有详细的考虑,香港就依法执行。
港版《国安法》出台,会不会对香港带来震撼呢?有乐观派认为,澳门通过了廿三条,当地社会反应平静,外资也不见得因此却步,认为毋须担心。也有人认为香港不同澳门,因为香港社会复杂,外资和各类机构繁多。时间上说,六、七月本来是多事之秋,加上今年有立法会选举,有可能借今次事件火上加油。
无法规管催生祸患
本来,依照《基本法》要求,廿三条应该由香港自行立法,可惜自十七年前提出的草案埋门一脚失败,至今都未能完成宪制任务。政界慨叹,若然要由中央立法,不如当日通过草案。立法工作若一早完成,港人就少了一番折腾。
政界说,当日廿三条的草案条文相当宽松,甚至被讥为「无牙老虎」,如果完成了任务,只要不发生乱子,往后就不必多生枝节,社会疑虑随时一扫而空。
另一方面,虽然说原先的廿三条草案条文宽松,但毕竟有法例存在,社会对颠覆或分裂国家的观念就较清晰,未必有人敢跑到外国去要求其他政府干预香港,也未必有人敢公开提倡自决或革命,很多年轻人都不会被误导,变成失去国家观念,以至参加暴力活动,陷入违法入狱的祸患中。
当年败仗暴露风险
政界的说法,只是一时感触,世界没有如果。当日廿三条立法最后关头受挫,成为特区政府政治上一场重要的败仗,本身就反映了本地政治局势从开始时已暗藏风险,很难简单的说早知如此,不如就通过立法。不过,对比当日自行立法的建议和今日中央颁布港版《国安法》,那些年扳倒法案的人,原来并不是英雄或做了甚么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