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压换法官 需要问责否

区域法院日前作出决定,以判词惹起争议为由,把原有法官郭伟健审判的案件改由其他法官处理。今次决定一出,在法律界引起哗然,皆因司法机构以法官判词惹争议换人,引来向外界压力屈服的质疑,经此一役,以后岂非任何人对法官有所不满,都天天在媒体痛骂,期望可以获得回应?

先例一开自招干预

法官郭伟健早前审讯连侬墙斩人案,案中被告认罪,法官判处入狱之余,对被告犯案背景和认罪表示同情,同时对社会事件引致的民生影响流露负面评价。裁决之后,包括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就连日炮轰,对法官判词表达不满。

本来,法官判词经常在坊问引起议论,不是今日就有,令法界中人啧啧称奇者,是司法机构竟然把审案的郭官准备处理的两宗案件临时换人,而且明言解释是因为他对连侬墙案的判决引起争议。

界指出,法官作出裁决,不可能令人人满意,有争议就换法官的做法一确立,恐怕在泛政治化的今日社会,会产生自招干预的后果,以后天天蓝营骂黄官的判决太轻、黄营闹蓝官的处罚太重。


回应争议做法不智

对于今次郭官的裁决,有人大为不满,有人拍掌认为说出公道话。法界普遍看法是无论判词内容如何,法官判刑的量刑起点,以及按认罪扣减的刑期都很合理。在这种情况下,惹起争议是社会的回响,看不到有甚么特别理由需要回应,是不是闹得大声,又或者骂的是议员,就要特别重视呢?

有法律界猛人直言,今次最失策之处是受压之余,还要公开作出声明。过去,法庭有因为法官判词调动法官审案,然而是只做不说,这次明言回应争议造成的效果恐怕就是惹来日后不断的争议。

界流传,今次做法是区域法院层次的决定。猛人以他熟悉司法机构的运作,断言区域法官主责法官不会是拍板者。究竟谁是今次的决策人,不是司法机构又会否因为公众质疑而披露决策过程?又甚至问责呢?


林卓廷视法治如无物

受压换官的风波手尾可以很长,也可以任由丢淡,但裁判可以月旦,法院会作出回应的案例一立,自此增加外界施压的诱因则难以尽除。林卓廷曾经在纪律部门工作,从政后经常借此专业形象发言和争取曝光,然而,过去一年其言行日益偏激,像今次连日炮轰法官,论点就是从政治立场出发,在法理上基础其实甚为薄弱。本来,法官判案人人可闹,但行政、立法、司法本来三权互相独立,议员与市民相比,应该对法院的裁决和独立性更加尊重,但他就视如无物,当不符其政治立场时就发动舆论攻讦,打击司法威信,这也展现部分议员把法治视为个人工具,有独家解释权的心态。(齐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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