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家辉 - 街道管控过火 营商更见艰难 | 家辉讲场
自从政府前年提高店舖阻街定额罚款至6000元及雷厉风行以后,各区严重阻街个案大减8、9成以上,措施成效已相当显著。惟我接到不少店舖申诉,指上落货期间也收到告票,加重了负担和营运困难,若政府再进一步管控,恐怕雪上加霜。
政府现拟修例,授权食环署人员对于30分钟内没被移走的阻街物品,若属易销毁性质如蔬果、鲜鱼等,可充公销毁,不再贮存给货主取回。若货主申索,当局会支付相等于物品价值款项。当局解释此举是为了节省运输存仓支出,但我认为这不仅打击商户生存空间,亦令政府开支不减反加,白花公帑。
举个实例,店舖上落货有时难免将货物短暂停放门外,尤其兼营批发业务店舖,员工又要送货,又要跟客人交收,往往未可立即将来货分发或存仓。试想,一板板完好可食用苹果白白被销毁,无疑是浪费食物,毫不环保。特别临近岁晚,很多商户入货以冀过年前卖出,若当局销毁货物,商户是无法马上补充新货,商誉不免受损。批发零售生意本已越来越难做,希望政府也平衡一下营商的艰难。
况且以公帑补偿货主,难保有立心不良人士蓄意将大批不要的货物摆放街上,等食环署将其销毁后索偿图利。当局说会对货物小心估值,但公帑多少都要付出,且若防受骗,估值所花人力物力和时间肯定不会少,甚或比现时运输存仓支出还要大,遑论估值始终不能排除争拗。
我认为如果货主已支付阻街罚款,又愿负责运输存仓费,何不给一个时限如48小时内让货主领回货物?立法会开会期间,高层官员说当局不是想妨碍营商,并答应不会将上落货当作阻街,我对此表示欢迎,希望他们也将此指示发放至前线,统一执法准则,避免上述问题再现。
全国政协委员、自由党主席、立法会议员(批发及零售界)
邵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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