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儿 - 香港重效率 难行「断联权」 | 社论

  继欧洲多国立例规管雇主在工作时间以外透过互联网指示工作之后,澳洲本周一起推出新法案,确保上班一族享有「断联权」(Right-to-disconnect),只要情况合理,员工下班后不必回复老板的工作电邮、电话和短讯,以遏止变相的加班。有澳洲民众支持这新法,形容打工仔终可以跟一再入侵他们工余生活的工作电邮、短讯和电话说不。于香港而言,是否需要立法,社会未有足够讨论,亦未有共识,但劳资双方要密切沟通,避免纷争。

  香港各行业重视效率,推行一刀切「断联权」,对各行业的运作都会造成打击,到头来业务受影响,劳资双方都是受害者。然而,社会十分重视劳工权益,不能因通讯科技发达,便容许雇主经常要求员工下班后「无偿地」工作。如何保障劳工,又顾及雇主的需要,各行业须按本身情况,展开洽商,界定「实际工作」定义;处理「突发事件」的安排;事后有没有「补水」或「补假」,都需要双方互让互谅,寻求一个可以接受的共识。

  即使本港短期内或不会订立「断联权」法案,但不代表劳工权益得不到保障,若有雇主无理地「明显占用休息时间」及要求雇员「付出实质性劳动」,员工可搜集证据,计算自己线上超时工作数据,向资方申索「隐形加班」补偿,相信本港法庭一定会作出秉公判决。

辛正儿

更多文章